Re: [新聞] 桃園校園集體採購弊案

作者: AHELF (工作 QQ)   2021-04-03 22:26:38
※ 引述《AHELF (工作 QQ)》之銘言:
: 這篇新聞 比較清楚 udn的好像編輯後少了一些東西
: 當然 到時候還是以判決書為準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10330/1949622.htm
: 解散之弘兆錦國際公司負責人黃錦城於2013年間以可取得補助款經費,利誘新街、龍岡等
: 5所國小校長與總務主任,由校方護航,廠商則以綁標、浮報或借牌等方式,圖利黃從中
: 獲利1300餘萬元不當利益,桃園地院30日依貪汙罪嫌判處黃12年徒刑,相關校長與總務主
: 任各判2年至4年不等徒刑,本案可上訴。
: 桃檢起訴書中指出,59歲的黃錦城系弘兆錦國際公司負責人,涉嫌在2013年間向有主辦政
: 府採購案職權之新街國小前校長陳鍵源、龍岡國小前校長詹益鉅等人,以綁標後圍標方式
: ,承包校園內40萬元至數百萬元不等的中小型工程,讓廠商得標還以特殊材料規格綁標,
: 其中獲利達數百萬元。
: 檢方查出,陳、詹2校長在工程採購案等尚未成形或還未辦理採購公文前,先讓黃等業者
: 到校討論工程與測量,還協助草擬工程預算等配合,2人為掩護總務人員,甚至以業者提
: 出之預算書簽辦,再向縣府爭取工程費;檢方後來還查出僑愛國小前柳姓校長、中平國小
: 前陳姓校長,及復旦國小前李姓主任與縣府原民局前蘇姓辦事員都涉案。
一般新聞來說 檢方查出 應該是所謂"犯罪嫌疑"或是"犯罪動機"相關的描述
: 桃園地院查出,相關廠商先掌握標案規畫設計權,再以綁標或浮編方式,由黃等人找其他
: 公司、商號圍標,或以借牌方式,最後都讓黃規畫公司實質得標,前後犯罪事實多達8項
: ,涉綁標、浮標之人,均涉犯貪汙治罪對主管事務圖利罪,至於單純參與圍標或借牌等公
: 司、負責人,涉犯政府採購法妨害投票罪,相關過程另觸犯背信罪、偽造文書罪與洩密罪
: 。
一般新聞來說 地院查出 應該就是判決依據的"犯罪事實"或是"犯罪證據"
以此新聞來說與採購法直接相關
1.圍標
2.借牌
3.綁標
4.浮編預算(採購法無預算的規定,這比較跟預算法那些相關)
其中1. 2.公務員比較可能 知而犯
1.廠商每次都能湊3家
2.決標後 不同公司都是同樣的人履約
其中3. 4.公務員比較可能 不知而犯
尤其 越專業的(如工程)
越看不出綁標和浮編(跟承辦人專業相關)
: 地院法官審酌,黃錦城均以爭取補助款當經費利誘校長、總務主任犯罪,黃被依8個共同
: 犯對主管事務圖利罪等判12年
以下是公務員
看起來是刑法131
這構成要件...用公務員圖利和便民 去GOOGLE 可以讓人眼花撩亂...XDD
後續公務員如果上訴
大概就是看檢方對要件的證據到什麼程度了
如果判決確定 褫奪公權 是會被免職的...
:;陳鍵源依3個圖利罪合併執行4年、褫奪公權1年6月;原民
: 局蘇姓承辦人圖利罪被判處5年2月,褫奪公權3年;陳姓、柳姓前校長各判處有期徒刑2年
: 8月,褫奪公權1年4月;前校長詹益鉅判刑2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1年,並需向公庫繳交
: 10萬元、16小時法治教育、緩刑5年;復旦國小前李姓總務主任,判處有期徒刑2年,褫奪
: 1年,緩刑5年,需向公庫支付8萬元與8小時法治教育,本案還可上訴。
: ※ 引述《futureq (無名再見)》之銘言:
: : 桃園校園集體採購弊案 4國小校長圖利廠商1300萬
: :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5353659
: : 桃園地檢2016年起訴指出,新街國小前校長陳鍵源、龍岡國小前校長詹益鉅,2013年涉嫌
: : 讓黃錦城等廠商以「先綁標後圍標」方式,承包校園內40萬元至數百萬元不等的工程,為
: : 讓廠商得標還以特殊材料規格綁標,不法獲利數百萬元。
: : 檢方發現,陳、詹在工程購案、勞務採購等尚未成形或還沒辦理採購公文前,就先讓黃等
: : 業者到校討論工程、測量,同時草擬工程預算等,2人為掩護校內總務人員,以業者提出
: : 的預算書簽辦向市政府爭取工程費公文。
: : 法院指出,相關廠商先掌握標案規畫設計權,再以綁標、浮編方式,由黃等人找其他公司
: : 、商號圍標或借牌,最終都讓黃規畫的公司得標,前後犯罪事實達8項。
: : 其中,涉綁標、浮標之人,涉犯貪汙治罪對主管事務圖利罪、至於單純參與圍標或借牌等
: : 公司、負責人,涉犯政府採購法妨害投票罪,相關過程另有犯背信罪、偽造文書罪及洩密
: : 罪等人,有相關被告、證人說法及監聽譯文、帳冊等相關資料佐證。
: : 法院審酌,黃錦城手法都是以爭取補助款當經費為由引誘校長、主任犯案,依8個共同犯
: : 對主管事務圖利罪等判12年、褫奪公權3年2月;另依3個圖利罪判陳鍵源4年、陳新平及柳
: : 慶茂各2年8月,詹益鉅判2年,緩刑5年。
: :
作者: SakuraNya (千櫻)   2021-04-12 18:02:00
想請教一下,如果知道自己的主管想這麼幹,能去政風處檢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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