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UPxZhbG ]
代友發文爆卦:
冒著被黑爛的決心挺
經濟部行政機關發生性騷擾案,
疑有大事化小處理。
加害人是「首長座車駕駛」,服務近30年。
與被害人(菜鳥)同科室,因業務往來有交流,未料該駕駛踰矩做出超出同事間該有的界
線行為,仗著職權對女職員性騷擾。
(兩人年紀相差28歲,且男方已婚,有小孩)
性騷擾行為包含:
傳送「我怕喜歡你、好想抱你、裙子裡面小褲褲形狀很明顯、看到你心跳加
速」等不當言論。
又傳男女性交影片、裸露隱私部位影片給女方。令女方感到極度噁心。
偷摸女方腰臀還不知羞恥的說:「肉肉的很舒服」
已知女職員有男友且下班會來接送的情況下,仍不斷追問:
「你到底有沒有男朋友?」
「看起來不像有男朋友」
又邀約假日出去、上班期間在辦公室開黃腔。
令女方感到噁心不舒服!
被女方生氣斥責,事後怕東窗事發心虛就毀謗女方,說女方倒貼她、抱他!詆毀其名譽
女方不堪忍受長達半年之性騷擾,
遂於 108 年 10 月向受雇機關反應上情,惟所屬科室主管及人事主管知悉後,不僅未立
即依職權主動展開調查,亦未告知任何有關申訴之救濟途徑。
甚至人事主管曾私下與女方進行 2 次約談,希望女方能信任他,先將手上的證據提供其
私下處理???
更有甚者,女方所屬科室主管不當回應:
「這種事以後還是有可能會不斷的發生, 盡量的去略過略過略過。」
「這事從 10 月 23 日起過去就過去,不要再提,也不要去翻以前的舊帳,翻舊帳是不成
熟的行為。」 等語回應???
是在責怪女方一再反應上情, 造成其不便?
女方因遭受創傷,暫離職場不敢回去。
工作都快沒了!
親友們憤怒向機關強烈表達不滿,為避免機關吃案,委請律師提出申訴,進行調查。
申訴結果既已「成立性騷擾」,但對懲處僅回「另案議處」,便無下文。
直到昨天(3/9)性騷擾案件成立已過25天,
仍未有懲處結果,也沒收到任何道歉,相當淒慘,狼狽到女方昨天(3/9)自己跑去找單
位討懲處結果。
人事主管回應說:
因懲處的對象是駕駛非公務員。懲處部分要問所屬科室主管,但該主管因上週飛澳洲旅遊
,目前隔離中..??
(有時間出去玩,卻不願意儘快追蹤、督促後續懲處事宜?事發至今沒好好關心過受害者
能心安理得嗎?)
總結:
此案從事發到申評會做成決議成立性騷擾過程,在被害人提出申訴調查前,
就已先告知所屬科室主管及人事主管,卻未獲協助展開調查,有想將此事大事化小、粉飾
太平之嫌。
在內部調查時,未注意調查委員男女比例應各半(僅有一名女性委員、三名男委、一
男紀錄),造成被害人訪談過程感受極為不適。
接著進入申評會有專業的評議委員,然在會議中單位長官卻對於被害人「希望加害人調職
離開的建議」,直接回應說他有他的工作權,沒辦法調職,駕駛只有一個。
更甚者!居然還把兩造「個人資料」,
包含「住址、身份證字號、手機號碼」等,以書面送達兩造之外;
申評會議當天,在座每位委員都有同樣一份資料,皆知悉雙方兩造個資!
這樣離譜的過失發生!??
被害身心早已大受打擊,精神煎熬崩潰,又在申評會決議後,對於被害人的懲處及適當處
置謹以「另案議處」四字帶過。??
待決議成立性騷擾案已過25日,單位也完全沒通知被害人懲處部分,嚴重影響被害人後
續救濟期限!
直至昨日(3/9)這名駕駛,還好好的坐在「原單位原辦公室」爽領薪水。去年10月拖到
今年3月了,連個道歉也沒給。一拖再拖,毫無誠意。
隨便google「性騷擾+調職的相關新聞」,
有的僅「開黃腔」就被調職處分、儘速隔離。
甚至調職處分還被批評根本不痛不癢,處分太輕!
機關在處理程序之初,就應盡力協助被害人,不應出現不適當行為讓被害人擔心猶疑;
其後程序上諸多瑕疵又帶給被害人更深傷害,
做錯事的人、傷害別人的人,憑什麼單位還要那麼考慮他的工作權,從頭到尾被害人也只
希望加害人調職其他單位,不要碰到就好。
懲處至昨日也未給結果,讓被害人硬著頭皮狼狽的跑去單位討,這到底是怎麼樣的一個心
態在處置?
敢做就承擔,即便被解僱,他自己尋求途徑救濟,憑什麼要替他考量!試問把被害人受
到的傷害、屈辱放在哪?
層層堆疊的傷害,誰能接受?
若造成被害人不可挽回的憾事誰要負責!
https://i.imgur.com/bgqW9Xh.jpg
處理程序違法瑕疵不應姑息,
盼公眾一起監督有關單位務必審慎、確實處理性騷擾相關案情!
補充:本文所述傳送噁心影片、文字騷擾等不當言詞、肢體觸碰之罪行已經判成立性騷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