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大家好:
昨天與同事聊天時,意外聽到今年改的14天休假改成10天必休,4天可以換錢。然而,若
有出國,則將從4天先扣除。
意思是,若今年花4天出國,6天國內休假,剩下的四天並不能申請不休假獎金嗎?
再麻煩前輩們解惑了~~
一開始的QA的確是像你說的一樣,但後來好像108年12月發布了一個新的QA,原則上就是出國10天以內,就看還有幾天休假就給幾天的不休假加班費,出國超過10天,則抱歉,以上看錯問題,請忽略謝謝
作者:
c902112 (鴨子呱呱叫)
2020-02-28 20:09:00什麼獎金?請正名加班費
作者:
malowda (malowda)
2020-02-28 22:18:00不休給日薪,休了那4天給1天600
作者:
oh40066 (ruru)
2020-02-29 07:11:00所有假都先從強制休假開始扣,你只休10天就全部抵強制休假天數,剩下4天沒休就可以選保留或依薪算不休假獎金,10天外每多休一天國內多600
作者:
roy147yo (デラ・モチマッヅィ)
2020-02-29 09:39:00算精一點 那600元/天也是要扣所得稅至少5%喔 不休才免稅但跟圖旅差別是 600是領現金 圖旅是強制指定用途消費根本實物補貼的性質 本就不應當重複課稅 圖旅扣5%真森氣
作者: jackzhc911 (jack) 2020-03-03 07:38:00
不休假加班費啊,大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