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教育部法制處請進

作者: saraiel (新的開始)   2019-12-06 18:02:45
借標題請教人事前輩
如果特考綁約尚未綁滿(差幾個月),
但有些外補職缺之資格條件內並未註明需無特
考綁約限制,且該職缺所要求之其它條件皆符
合要求,那這樣是否可以投該職缺?若投了會
在資格篩選被視為資格不符嗎?再者,如果
(只是假設)順利錄取該職缺(有可能
嗎?),又會在哪個階段被卡住呢?謝謝回
答。(手機發文排版請見諒)
※ 引述《grioo (鍵盤公職補習班班主任)》之銘言:
: 請教一下教育部法制處的長官們
: 一次開缺徵6個人, 1個科員, 5個專員
: 資格超級寬, 沒什麼限制,
: 連我們家那個洗了進修部法律系, 行政程序法還是都不懂的阿狗兄都可以報專員了
: 你們是發生什麼事了?
: ============================================================================
==
: 科員
: >徵才機關:教育部
: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 >官職等: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系:法制
: >名額:1
: >性別:不拘
: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108/12/02~108/12/16
: >資格條件:
: 一、公私立大學法律系(所)畢業。
: 二、高考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或晉升薦任官等訓練合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

: 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備法制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法規審查與本部業務單位、所屬機關(構)法令解釋疑義會簽函詢及法規研議

: 項。
: 二、辦理訴願及教師申訴相關業務。
: 三、辦理國家賠償案件處理事項。
: 四、辦理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臺北市徐州路5號11樓 法制處
: ============================================================================
==
: 專員
: >徵才機關:教育部
: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 >官職等:薦任第七職等至第九職等
: >職系:法制
: >名額:5
: >性別:不拘
: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108/12/02~108/12/16
: >資格條件:
: 一、公私立大學法律系(所)畢業。
: 二、高考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備法制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 三、具有辦理法制工作或訴願案件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法規審查與本部業務單位、所屬機關(構)法令解釋疑義會簽函詢及法規研議

: 項。
: 二、辦理訴願及教師申訴相關業務。
: 三、辦理國家賠償案件處理事項。
: 四、辦理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臺北市徐州路5號11樓 法制處
作者: cloudeda (麵包)   2019-12-06 18:27:00
理論上書面審查就會被刪掉,但我也看過機關就是要這個人放寬解釋的案例
作者: saraiel (新的開始)   2019-12-06 18:47:00
請問樓上,所以他就在綁約期間順利錄取該職缺了?
作者: cloudeda (麵包)   2019-12-06 18:50:00
回原po可以錄取啊,只是後續商調函或真正轉任時間要期滿而已!
作者: emily0222 (小玲)   2019-12-06 19:16:00
我們作法同樓上
作者: saraiel (新的開始)   2019-12-06 19:27:00
請問樓上,所以錄取了但真正陞任該職缺也需等到期滿轉任該機關時才能陞嗎?
作者: cloudeda (麵包)   2019-12-06 19:34:00
建議原po勇敢去投,你若條件適合,需才恐急的機關機會很大的!錄取只是個程序,你當下的缺還是在原機關,要陞任當然是到新機關報到佔缺後才算數啊~
作者: Terrn (倪福德加油!!!!)   2019-12-06 19:57:00
投了又不吃虧, 就投吧~
作者: cloudeda (麵包)   2019-12-06 19:59:00
應該說「錄取」其實什麼都不是才對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9-12-06 21:06:00
派令才有用
作者: ezmantalk (來練肖話)   2019-12-06 21:33:00
看他事求人上面的用字沒有要求「未具限制轉調」等文字所以理論上可以投 實務上要看你錄取後到你報到要等多久因為有限制轉調就是一定要等限制轉調之後才走所以想投就投 會等你的就會等你 不會等你的連面試都不找你
作者: saraiel (新的開始)   2019-12-06 21:56:00
謝謝樓上幾位解惑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12-07 01:46:00
這就好比古代比武招親,一個太監(如海公公)去參加結果獲勝,然後要洞房才發現少了小弟弟....眾人大罵 "你這死太監沒個屌,幹嘛學人家參加比武招親??"太監回道:紅榜上面又沒寫 "有屌才能參加,不是嗎??"這樣子比喻,樓主理解了嗎???證書已經寫明了,你自己都沒看,就跑去參加,幹嘛???
作者: saraiel (新的開始)   2019-12-07 10:54:00
回樓上,就是寫明且看過了我才發問,而前面的回答也正是我想知道的,我反而不懂你回這篇且舉這種例子的意義何在若依照前面兩位說法,仍可以錄取,只是需等到綁滿就即可調任(完全符合資格);依照m大的舉例,難道太監的屌之後會長出來(符合資格)嗎XDBTW很感謝前面幾位解答了我對於實務上運作的疑問。
作者: ezmantalk (來練肖話)   2019-12-07 12:23:00
我作過案子的狀況 因為錄取的人比較擔心 所以先發派令給他 生效時壓限制轉調後即可 後來送審也過了 不用擔心只是教育部這個 反常必有妖吧 同一處一次出來五個缺打聽一下比較好…不是一般情形怎麼會跑出來那麼缺?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12-07 12:57:00
樓上運用時間差是一種方式,反正前置程序跑完,關鍵時點控好就行,免得因為程序瑕疵而被退審差幾個月也沒講幾個月,對方願不願意收也沒先問當然,若資優到對方可以像樓上這樣走時間差來操作那還需要問嗎???你要是夠好,人家搞不好還幫你先改職缺職系哩......
作者: saraiel (新的開始)   2019-12-07 23:07:00
回m大,其實我沒有要填這個缺,謝謝關心,只是有此疑問,先發問以免之後有機會遇到而已;也謝謝樓上e大回答;)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