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國建署科長冒充心口司官員買手機索賠嗆學生

作者: bota (llll)   2019-11-30 14:12:54
: 推 drcula: 頂多記記過而已吧 11/30 13:50
:
: 不一定喔, 周科長PTT ID是payye, 搜尋一下可以看到他2015年就開始狂賣手機
: 兼差 + 假冒其他單位 + 勒索民眾 + 欺騙上級(被盜帳號), 確定這樣只會被記過?
差不多
頂多就口頭警告而已, 酸民還以為真的會捉去關???
(1) 恐嚇: 如果心生畏懼, 會只上網爆料?
酸民可以去問, 被霸凌者的心理狀況, 甚麼叫心生畏懼
結論: 不成立恐嚇 (主客觀, 對造沒有心生畏懼的可能)
(2) 兼差: 只低買高賣一支手機, 兼個屁差
結論: 酸民真的把檢察官當白癡嗎? 會辦這種一定被法官打臉的案?
哈哈哈
ps: 不過從他不敢承認這件事
也可以看出, 這位科長大人的法制觀念還蠻弱的
這樣就被酸民嚇到
這種 case去檢察官那裡, 酸民的臉會被打到豬頭 (檢察官會訓斥學生浪費
司法資源)
檢察官: 一般的買賣糾紛, 你告屁喔
: ※ 編輯: op111925 (1.200.207.33 臺灣), 11/30/2019 13:57:07
: 推 Zeldaa: 很會拍馬屁->記過 有找議員->申誡 有找立委->口頭警告 11/30 13:59
: → yahoooooo: 就是因為有這種人 才會老是讓公務員被黑== 11/30 14:03
作者: op111925 (胖子)   2019-11-30 14:13:00
http://www.ucptt.com/author/payye/1 你數數看有幾隻https://i.imgur.com/KLQaBRW.png 這樣不叫兼差嗎?
作者: jog7788 (peter)   2019-11-30 14:35:00
貪污治罪條例、刑法、公務員服務法!準備伺候
作者: tamama000 (肥肥宅2.0 花天狂肥肉中)   2019-11-30 14:35:00
基本上函釋曾有賣「二手商品」不違反公務員服務法,所以低買高賣,在買的時候該商品早就是二手無從論以「兼差、業務」難道要把他當管爺來辦?說你寫稿賺太多 ,不准當校長
作者: op111925 (胖子)   2019-11-30 14:38:00
原來還真沒有兼差疑慮, 周科長果然優秀, 讓我學到一課了
作者: Pegasi (Pegasi)   2019-11-30 14:51:00
這可以結案了 那id不是當事人 詳情mobilecomm版
作者: zzzzaaaa (1111)   2019-11-30 14:54:00
就算他po了一萬多篇也不代表他賣了一萬多支手機啊
作者: jog7788 (peter)   2019-11-30 14:54:00
樓上的要不要去看清楚一點?我是指p大說的那篇
作者: zzzzaaaa (1111)   2019-11-30 14:56:00
所以有幾支賣出了?
作者: wave1et (百分百殖利率)   2019-11-30 14:58:00
不能這樣看拉,現在選舉,長官為了選票什麼事都幹的出來!!
作者: KarlMarx (抗議WTO無罪!立刻放人!)   2019-11-30 15:03:00
國健署的科長謊稱心口司的科長。XD
作者: Misher (Misher)   2019-11-30 15:05:00
其實他也蠻慘的
作者: mudafucka (sinner)   2019-11-30 15:26:00
事實上,也只會高高舉起輕輕放下,環境就是這樣,不管大家如何分析或無法接受他的所作所為
作者: Scansnap (1234)   2019-11-30 15:33:00
又有一個自稱受害者在mobilecomm出現了,不確定讓子彈飛一回?你要護航可以,但是你先和我保證,不要幾個月後收到公文,規定一堆網拍注意規則balabala等再說
作者: Pegasi (Pegasi)   2019-11-30 16:00:00
j大知道了 不好意思只看了mobilcomm版 這機率太扯xD
作者: daniel3658   2019-11-30 16:03:00
網拍要規模大到變成事業 自己是經營者才算是兼差假冒其他單位人員部分比較可能被懲處 我猜申誡吧
作者: zeldalin (信天翁)   2019-11-30 16:12:00
難說喔,上新聞看看執政黨會不會修理他直接給這種敗壞官箴的壞份子死就是有這種自以為是的公務員,才會讓人民瞧不起週一上班直接往行政院送,要求嚴辦
作者: BGK (顛倒夢想)   2019-11-30 16:14:00
(1)的邏輯不對,有沒有心生畏懼跟是不是只有上網爆料沒有一定的關係
作者: hahawo (批踢踢我愛你)   2019-11-30 16:20:00
這種人我倒是希望趕快拔掉,讓他繼續升還得了
作者: xier (ZWLYS3)   2019-11-30 16:31:00
不是心口司卻偽裝成心口司的,有沒有算冒用公務員官銜?
作者: ksxo (aa)   2019-11-30 17:00:00
公務員規定一堆 硬要辦得很重應該也是可以
作者: geneaven (geneaven)   2019-11-30 17:07:00
烤雞法那個品行不端的霸王條款夠搞死他了覺得品行不端其實不是很好的炒人魷魚依據,應該改訂成做出低能行為的應給丁等比較洽當
作者: tamama000 (肥肥宅2.0 花天狂肥肉中)   2019-11-30 17:15:00
大法官一直要消滅特別權力關係 蛋是社會跟政府偏偏一直加一堆枷鎖(非針對本案例評論
作者: lusifa2007 (ㄚ喵)   2019-11-30 17:44:00
見鬼的自以為法官,惡害可以是將來的好嗎?
作者: Redchain (水光瀲灩晴方好)   2019-11-30 19:00:00
心生畏懼要看當下前後對話啦,多的是指對方口氣不好的語氣說被恐嚇,結果人都好好的,沒半點「被嚇到」的樣子
作者: Mryuan (晚上好)   2019-11-30 20:23:00
不用跟理組講這麼多
作者: Scansnap (1234)   2019-11-30 21:38:00
點名我了,那我不說點道理不行,不論你是認為民事或刑事,實際上都不如考試有現成的案例事實,你必須讓證據說話,並保持雙方陳述意見的權利,互相詰問,然後根據論理經驗法則做出你的價值判斷,一開始就斷言科長贏,我個人認為護航,法律上說預斷,你可能覺得順耳些,同樣的,說學生贏的,我也是認為護航,該怎麽辦就怎麽辦,更何況你是相信司法的我的就法論法是建立於正當程序上的法,而不是像解題書,先想個結論,然後開始套模版,輕法重刑,這樣我會覺得對不起我自己曾努力過的法學
作者: liveinhome (lanister)   2019-11-30 22:00:00
Bota正常發揮
作者: ibuka (ibuka)   2019-11-30 22:37:00
作者: thioploca (喵喵狗)   2019-11-30 23:44:00
這篇正解
作者: onlymonkeybo (四四無似無)   2019-12-01 00:01:00
衛福部跟國健署fb都被網友進攻引起這樣民怨,這種同事你能護航長官還不敢保呢
作者: bushwick (蟑螂魏)   2019-12-01 00:45:00
護航文連發餒
作者: cookiesweets (3m)   2019-12-01 03:21:00
我是不知道牙醫怎樣啦 但醫學系pgy還真的滿怕的醫界就那麼小,抬頭不見低頭見,再加上pgy非常影響未來選科真的是權力大的把你已經內招的小科弄掉,你人生規劃直接毀一半
作者: spector66 (天氣預報)   2019-12-01 07:39:00
開口閉口酸民酸民 別人批評這種踐踏公務員形象的咖你是在酸什麼 還是你很喜歡被當國家寄生蟲?搞笑膩
作者: alees (俠士)   2019-12-01 08:06:00
bota未遵守新聞不得轉文規定,已處分
作者: zeldalin (信天翁)   2019-12-02 01:15:00
同意啊 官箴就是被這種咖給敗壞掉的 還覺得只應輕輕放下?沒把他送公懲會拔官降職等都不行了,還有公務員會覺得要輕輕放下?我不懂啊,公務員已經夠卑微了,面子是自己掙的,有這種咖在公部門難道不該把他掃地出門嗎?還是模範公務員,我呸!根本一堆草包拿這個獎。
作者: pinhanpaul (沒風度到極點的病)   2019-12-02 18:23:00
開獎囉XD朝聖一波
作者: KS23 (暗色)   2019-12-02 19:30:00
朝聖推
作者: jiunyug (均)   2019-12-02 21:38:00
懲戒跟懲處那來的口頭警告,看來你法制觀念也不高
作者: david213 (低調)   2019-12-06 01:03:00
講的很厲害 結果被打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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