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二航廈爆收回扣處長認了有拿錢 陽台還被

作者: qize1428 (倫)   2019-08-14 23:48:42
二航廈爆收回扣處長認了有拿錢 陽台還被搜出70萬現金
https://udn.com/news/story/7315/3989392?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2019-08-14 21:20聯合報 記者曾健祐╱即時報導
桃園國際機場公司工程處長林文楨與吳姓、李姓工程師,涉嫌利用2017年至2018年間二航
廈擴建工程向承包商收取上千萬元回扣,由於二航廈頻傳漏水內部人認為施工品質太爛出
面檢舉,檢調昨日搜索時還在林住家陽台找到70萬元現金,法院今下午依貪汙治罪條例等
裁定林、吳均收押禁見。
據了解,2015年底二航廈剛開始擴建不久,桃園地檢署就接獲線報展開監控,期間又陸續
有內部人因二航廈漏水認為施工品質太爛,檢舉林文楨(58歲)、吳姓(45歲)及李姓(
38歲)工程師等人,長期接受包商賄款供養,質疑發包資金被挪去行賄,才導致工程品質
不彰。
檢調密集監控兩年多,查出2017至2018年有5件標案可疑,林涉嫌洩漏底價、變更追加預
算及浮報工程價格,單次最高曾收取高達600萬元賄款,檢調雖形容林「很敢拿」但也相
當小心,收賄後不曾留下紀錄,檢方正全力釐清金流及不法所得,不排除還會向上發展。
桃園地檢署漏夜偵訊後,今清晨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政府採購法等,將林文楨、吳姓工
程師聲押,李姓工程師諭令5萬元交保,其餘18名被告包含廠商、白手套等有11人分別2萬
至30萬元交保、7人飭回,另外14名證人訊後請回。
桃園地院今下午開聲押庭,據悉林已坦承部分犯行,但吳仍全盤否認,也主張非公務員身
分,朝背信罪方向辯護,但法官最終未採信,認定林文楨、吳男涉犯10年以上重罪,嫌疑
重大且有勾串、滅證之虞,均裁定收押禁見。
心得:雖然貪汙治罪條例根本是違憲的法律,但都當到處長了到底是有多缺錢zzz
作者: fong6033 (幸福遠颺)   2019-08-15 02:03:00
大法官有宣告違憲?
作者: BlackCoal (居士隱埋偏仕)   2019-08-15 06:49:00
你說違憲就違憲?
作者: neon7134   2019-08-15 07:00:00
怎麼最講求依法行政的公務員當起鍵盤大法官喔?
作者: moonth66 (一天工作14小時 ! 真操 .)   2019-08-15 07:12:00
沒有人會嫌錢多的
作者: dreamgo (夢想)   2019-08-15 08:24:00
淺談:吳姓 適用貪污治罪嗎?刑法公務員身分機場公司屬國營,他是勞保的員工
作者: qize1428 (倫)   2019-08-15 08:26:00
被學者批評違憲的法律可多了,差在有沒有人去提釋憲案罷了,沒法學素養不用急著丟人現眼可以去看看學者們對貪污治罪條例的批評,當到公務員還不增進自己的法學知識很可悲
作者: fong6033 (幸福遠颺)   2019-08-15 08:40:00
原來學者釋憲的效力超越大法官,受教了
作者: eno4022 (eno)   2019-08-15 08:52:00
你的心得暴露你的法學水平
作者: qize1428 (倫)   2019-08-15 08:56:00
看來立法院如果立了公務員貪污一律死刑這種法律也不能批評,在被宣告違憲前大家都得乖乖服從不得批評,很棒普通刑法不用多設了一個貪污治罪條例,還科以不合理的刑度,結果竟然有公務員還能拍手叫好,厲害了
作者: tnlinna (serena)   2019-08-15 09:05:00
沒想到那麼多人不知道貪污治罪條例是很有爭議的法律。
作者: cl700503 (高登)   2019-08-15 09:08:00
原來學者比大法官還大喔 真好笑欸
作者: fong6033 (幸福遠颺)   2019-08-15 09:11:00
有爭議等於違憲?還是一句話:學者說了不算,大法官解釋、立委修法才算數學者有幾人從事過肅貪實務呢?能深刻體會我國現行法制的困境嗎?為什麼有人會覺得學者說的就是對的,別人都是錯的?學者為了生存寫文章,只能針對現行法批判,但他們摸摸自己的良心,真的都相信自己寫出來的東西嗎?
作者: jay022137 (等於零)   2019-08-15 10:36:00
前幾樓的意思是大法官還沒宣告違憲就不能認為某法律違憲的意思嗎?拿那這樣都不要提釋憲案好了,在大法官宣告違憲前法律當然還有效力,但不代表法律沒有違憲阿我倒想問問立法委員有肅貪實務、法律專業的有幾個? 我相信大法官的專業,可不相信立法院,申請釋憲的程序、要件繁雜,違憲的法律不一定有人申請釋憲,現在又不是學者說有違憲大法官說沒違憲,兩者混為一談是怎樣
作者: fong6033 (幸福遠颺)   2019-08-15 10:48:00
不懂樓上的邏輯,既然未被宣告違憲的法律當然是合憲的啊,當然要遵守,你可以主張法律違憲,但你的主張沒有任何效力啊。
作者: laliga (飛天松鼠)   2019-08-15 11:23:00
沒有到違憲刑度問題而已,當初立的跟軍法一樣
作者: eno4022 (eno)   2019-08-15 11:30:00
jay大的意思可能是“我們說違憲就是違憲,只是大法官還沒附議我們而已,懂?”
作者: tamama000 (肥肥宅2.0 花天狂肥肉中)   2019-08-15 11:31:00
你可以說說自己見解 可能就不會很多噓惹
作者: aa08175 (Q小賢)   2019-08-15 11:55:00
回到主題,現代科技一堆你不知道到的東西都能能留下證據,居然還有人敢拿錢@@
作者: fong6033 (幸福遠颺)   2019-08-15 12:00:00
回到主題,現在高階公務員(含民選首長議員立委)貪污的比例之高,是一般人難以想像的
作者: chouwang68 (張子房)   2019-08-15 13:03:00
簡任,簡單就任。
作者: drcula (Son of SUN)   2019-08-15 14:47:00
長久以來都覺得有事情可以搓圓仔湯,大不了提早退錢領光根本沒再怕的,犯了事能搓就搓,不能搓就提早退錢領走,風險低
作者: minihwy (文旦柚)   2019-08-15 16:02:00
為什麼會有人把錢放在陽台
作者: fong6033 (幸福遠颺)   2019-08-15 17:23:00
不敢存銀行啊,林益世把錢藏在池塘裡,還有鄉長把錢藏在床頭櫃的,例子很多
作者: este1a (曾幾何時臭機八)   2019-08-15 19:48:00
林文楨出來打球不要貪污囉 你當球
作者: cjenwei (張小尾)   2019-08-16 12:33:00
錢多到需要放陽台
作者: cute101037 (cute101037)   2019-08-28 14:59:00
憲法就沒幾個字,違不違憲只是看想怎麼解釋而已,但是我看不出把壞人抓起來關,或是讓破壞官箴使人民不信任公務體系的人抓起來關有什麼問題.....反正我是極度認同類似實質影響力說這種見解的,凡是能讓政商勾結減少,增加人民福祉,重罰也是很棒^^至於事實認定犯罪與否與此無關。另外就是,有人愛錢,有人不愛錢^^不要老是將心比心,才不會冤枉好人。將心比心適用於心是無限寬廣的人,不適用于性善性惡論信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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