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全職從事採購案之員工薪資至少新臺幣3萬

作者: domego   2019-07-18 23:30:16
※ 引述《scos ( )》之銘言:
: 工程會丟一個問題下來:
: 得標廠商於履約期間給予全職從事採購案之員工薪資至少新臺幣3萬元以上之案件數及人
: 數
: 什麼是全職?
: 除了駐點人員或外包的清潔人員之類的
: 大部分的廠商員工應該都是同時做多件案子
: 然後假設是買微軟作業系統 履約一個月 那這樣的員工也算嗎?
: 打去工程會 說你太下層了 叫你問上級機關
: 能理解公文寫的含糊 會造成電話打爆
: 但總要有個方式 能快點傳達
: 畢竟你7/12發文 隔個六日 再加上上級機關轉發 最後剩1天可以弄
: 大家就只好在搞不清楚的狀況下 亂七八糟調查一堆不知有沒有用的資料
: 感覺都在需耗無謂的人力成本
這個我打去我們上級機關詢問,
承辦人一開口就說我們一起罵工程會吧,
他已經被電話轟炸來一整天。
簡單來說,公文所說的專職採購人員
把他解讀成專任監造的定位,
這樣說可以理解嗎?
神經病,連我們自己都一個人兼好幾個業務,
業界有可能養一個人專門處理你公家單一案子嗎?
而且薪水是很隱私的事情耶,
除了公務人員以外。
作者: Crossbearer (該隱)   2019-07-19 01:10:00
我是被會辦的,連問廠商都不想問直接寫「經查無“全職”從事採購人員」
作者: om3vm0 (堅持努力追尋夢想!!)   2019-07-19 22:13:00
真的傻眼...幾乎都嘛一個職員辦所有採購...做在上面的都不知道廠商端怎麼運作...
作者: hgame   2019-07-19 23:09:00
工地主任、專職監造、專職品管、廠商派駐機關人員等...
作者: sw2909 (swallow)   2019-07-20 20:15:00
就會得到很好笑的數字
作者: sakee (殺氣)   2019-07-21 10:27:00
我們廠商來投標的人都不是"全職”辦採購而已 所以填0
作者: kiki20344 (kiki)   2019-07-21 20:57:00
並不是指廠商專辦採購程序、投標或開標的人喔是廠商得標後專職履行那件採購案的人,就像hgame大指的那些人
作者: smalldulan (媽媽咪阿)   2019-07-23 21:26:00
真的覺得那個調查很扯...難道他們不知道業界的生態嗎?怎麼會有”專職”只作一個case這樣的事~連在政府機關都不可能了何況私人業界...另外還有薪水廠商會願意說?就算說了需要查證?不然廠商亂說也知道~不知調查這意義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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