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約僱人員-婚假疑問

作者: langray (好冷喔~"~)   2019-06-19 23:19:14
各位前輩好,
小弟的友人,
前些日子才到單位報到。
https://imgur.com/a/6Z1mSNo ←此為契約書,已遮塗部分部位
前提:
在上個月面試,後來接獲錄取通知電話。
先是拒絕,後來人事又來電詢問拒絕原因。
電話中據實以報,因為後續會有請婚假的需求,怕有所影響。
但人事電話中感覺態度盛情難卻,並提到都依規定辦理就好。
所以就答應了這份工作。
目前情況:
基於禮貌,報到後幾天,先向主管報備,之後會有要請婚假的動作。(2個月後)
主管知道以後,似乎很驚訝的感覺。
後續以公務繁忙為由,要求友人辭退。
友人回覆在報到前,已跟人事報備過會請婚假的事了。
但主管說人事並沒有告知這回事。
小弟疑問來了,姑且不論是否有提前告知;更何況也是有提前告知的動作下。
1. 公務人員主管是否可以以類似情況理由要求新進約僱人員離職?是否違法?
2. 契約書中明訂,第五條給假依"給假規定"辦理。
法規: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30128
第3條第四項:因結婚者,給婚假十四日,應自結婚之日前十日起三個月內請畢。
主管是否可以用業務之由擋假或是不批准?
3. 如主管強勢逼退的情況下,有何申訴管道?或是該用甚麼樣的方式處理較恰當?
※本篇文章及內容未經同意,禁止轉載,謝謝。
作者: ibuka (ibuka)   2019-06-19 23:37:00
你可以請 他可以擋 可以找到職代比較好談
作者: kangta2030 (ta)   2019-06-20 01:36:00
職代也都是找約僱人員 同樣都是約僱人員當然讓你辭退
作者: jeffgoodboy (農神)   2019-06-20 08:43:00
約顧就別想太多,標準公務機關的次等公民
作者: lolicone (∥○△○∥)   2019-06-20 08:48:00
如果你是簡15 主管應該不會擋
作者: yachun28 (王傑加油!!)   2019-06-20 10:18:00
簡15的約僱爽到爆啊,議會輪值只有中午吃便當的時候出現...上班聊天下午留下來騙加班時數...
作者: tmwckebbhf (等待~)   2019-06-20 10:53:00
有這顧慮為何一開始還去面試?不是矛盾嗎?
作者: sukisho (Arashi)   2019-06-20 12:40:00
矛盾的人事吧~怎麼沒跟主管講~我覺得原po沒有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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