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關於進修保留受訓資格

作者: minyinn (Iris)   2019-04-19 19:28:01
我在3/26日同時得知地特分發結果以及研究所上榜(榜單)
當時爬文是看到要有蓋註冊章才可以保留
因此在3/29就先去機關報到
研究所就想說先休學未來有機會再說
最近要受訓在看訓練辦法
發現上面說「訓練期滿成績及格之分發任用前」,有事由無法接受分發的話,都可以提出
申請
這樣的意思是指我在訓練期間7/29前
只要有入學通知就可以先保留嗎
縱使我已經進機關上班了
也不需要主管同意?
想請問研究所是以什麼為認定
有沒有一個唯一證明的東西?
謝謝大家!
作者: charles269 (嵐)   2019-04-19 19:35:00
可是你已經分發了 應該不行申請保留了吧只能等合格實授後申請留停或在職進修吧
作者: cordera (咩)   2019-04-20 07:09:00
第15條是「榜示後完成分配訓練作業前」,你應該看錯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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