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公職板臨時板規(罰則一律減為1/10)

作者: alees (俠士)   2019-03-20 00:07:14
PTT公職板臨時板規(罰則一律減為1/10)
108.3.20起適用
108.3.28修訂 一 四 七 九
一、凡與本板公務員議題無關之文章,
一律刪除警告,再犯120日但情節重
大者比照鬧板條款處理。
二、無意義文空白文一行文或難以判讀
之文字,原則刪除警告,但有故意(
含惡意刪修推文)情況,禁言15日。
三、謾罵挑釁引戰(含轉文引戰)造謠者禁
言45日,如可知針對個人,禁言70日
。情節輕微得警告。
四、轉錄他人文章須事先經對方同意,新
聞性文章除外(不得從他板轉本板),
刪除警告,一周不得超過三篇,違者
禁言15日。
(有關公務員負面新聞考慮投票是否限縮)
五、本板以討論公務員議題為主,政策可
以比較,但嚴禁為特定團體人物拉票
,違者禁言60日。
六、請益文(含問缺文)60日內除無人回應
外勿自刪(含刪修推文至空白),違者
禁言100日,得視情節增減。
(本條凍結)
(本條開放投票是否全面禁自刪)
七、發文前請詳盡蒐集資料義務,如單方
要求他人提供意見,無實質雙方討論
交流者為伸手文,違者刪除警告。
故意濫發伸手文者30日
八、不得發表買賣文及與本板低度相關商
業廣告(補習班課程訊息),違者禁言
60日。
九、團報活動問卷交誼性質的文章,需事
先請板主批准!未得批准而發表則刪
除警告,再犯15日
十、為保護個資安全,未經個人同意公布
本站使用者個人資料或水球信件,禁
言60日。
如公布非在本板可查證的個人資訊或
言論,禁言30日。
十、嚴重干擾板面(含推文)運作、多次累
一 犯未改善者為鬧板,永久禁言。
違反板規未執行完畢再次違反板規者
,禁止使用多重帳號,經察覺後除
本刑外加罰60日。
十、臨時板規未規定者,以中華民國法律
二 、PTT站規為主。
作者: cat886688 (cat886688)   2019-03-20 00:19:00
一周兩篇過苛,不過也沒差,討論會變單調罷了。冷門板就繼續冷門好了^_^
作者: genius117 (I'm firefighter)   2019-03-20 00:22:00
超過應該是指四篇吧?三篇沒超過不是嗎@@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3-20 00:22:00
第一 太重了點,沒有累進制,且順序應該先警告後禁言
作者: pk0943 (.)   2019-03-20 00:41:00
沒禁伸手文?國考板有伸手文規範,建議這裡也要有,尤其這裡是考上的,若還伸手真的說不過去禁自刪可板主決定,不需要投票1週2篇絕對不會過苛,我都還覺得1週1篇就好了...真的有必要短時間貼這麼多文?另外,挖文和多重帳號是否有規範?https://i.imgur.com/AMI9Rir.jpg建議就採用pepepe的建議,本板像合購板一樣限制所有文章皆不得自刪,刪文只能透過板主
作者: junalu (junalu)   2019-03-20 07:35:00
推不可自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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