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女檢撈2300萬!品德操守被列「足以楷模」

作者: farmer (小農夫)   2019-03-01 07:52:04


2019年02月28日 18:43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前台灣高檢署檢察官陳玉珍收賄2300萬元,最高法院27日判刑12年定讞。對此,時代力量
立委黃國昌查了陳玉珍過去的考績,品德操守的部分還被列為「足以楷模」等級,讓他覺
得非常離譜。
陳玉珍自1999年起任職宜蘭、板橋地檢署及高檢署期間,6年半內向賭博電玩業者施永華
收賄79次,金額2300萬元,被稱為「史上最貪得無厭的司法官」。當年檢方查出,施永華
為求陳玉珍包庇,自1999年12月至2006年6月,按月行賄25萬元給陳玉珍;陳玉珍就利用
檢方對同一被告「後案併前案」的分案漏洞,將施男所有案件轉由她偵辦,再濫權不起訴
,護航施永華。
黃國昌表示,查了一下這個「史上最貪女檢」陳玉珍的資料,發現她從升上板橋地檢署主
任檢察官、到再晉升高等檢察署,在貪污索賄期間,歷任首長都給予甲等考績,「更離譜
的是,她的品德操守項目,列為『足以楷模』等級」。
網友看到黃國昌的貼文後留言,「那些長官要一起查一下」、「貪污的楷模」、「她的長
官都是些什麼人呀...」、「到底是誰瞎了眼?」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90228/1389072.htm#ixzz5gp6ORjAj
作者: HtcNewOne (新一)   2019-03-01 08:15:00
原來跟我想的是同一個 還以為是新案
作者: toshiba5566 (toto)   2019-03-01 08:48:00
高官都是吃好吃的烤雞!基層都是吃上面吃剩的
作者: manlike ( )   2019-03-01 09:00:00
才判12年正確嗎?應符合貪污治罪條例第4-1-5款及第七條,至少15年吧,司法官官官相護?最高法院真扯,司法官貪2300萬,判30年都不過。而且應沒收任職司法官的所得,爆幹扯,承辦案件全部重新調查。
作者: pk0943 (.)   2019-03-01 09:40:00
只有1位檢察官犯案,沒其他共犯?
作者: het97306 (a i b t)   2019-03-01 09:53:00
年度楷模又不是一生楷模,黃國昌哪天被抓包,也是變的那一天
作者: chuchulu (啾)   2019-03-01 15:14:00
冰山一角
作者: pearlQQ (珍珠QQ)   2019-03-01 16:44:00
高官每年都甲啊,根本不是看表現
作者: manlike ( )   2019-03-01 17:48:00
也是 黃國昌怎麼不去查查司法官拿甲的比例有多高?? 95%吧
作者: aleventy (高雄路人甲)   2019-03-01 18:08:00
考績都打假的是三千年來的傳統
作者: pinhanpaul (沒風度到極點的病)   2019-03-01 23:27:00
貪2300萬就被說是史上最貪得無厭,看來司法界還算是挺清廉的
作者: rd1210 (no38)   2019-03-02 11:55:00
我一直以為司法官都是優秀廉潔的聖人
作者: khwang (khwang)   2019-03-02 19:55:00
司法界官官相互也是不意外啦,看那個啥小自律委員會真是頗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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