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剛報到的2~3天原單位還在辦理離職期間

作者: chris1 (小刀)   2018-12-03 18:14:19
因為我們公司1月可以領6個月年終,但必須做到月底,可是月底前就要到機關報到
這樣子算是兼職嗎?因為我知道受訓未合格應該不算公務員
而且原單位已訂出明確時間,只是還在離職期間而已
是不是不算“ 公務員兼職 ”呢?
再來,若真的算兼職,規定的出處在哪,因為我想知道罰則的規定
謝謝大家
作者: nbarepeat (nbarepeat)   2018-12-03 18:21:00
應該算還是12/31上午原公司離職 下午去報到 不知可行嗎
作者: BlackCoal (居士隱埋偏仕)   2018-12-03 18:30:00
未看先猜銓敘部的回答:你還不能享公務員的權利,但是你得盡公務員的義務唷!
作者: pdaa   2018-12-03 18:44:00
可申請延後報到,增額的公文裡有寫,重大事由可申請。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12-03 21:39:00
重大事由?
作者: charles269 (嵐)   2018-12-04 04:31:00
如果是今年增額 12/18才分發 公文隔天才拿到的話 起算十日內要報到是12/29遇假日看看人事可不可以讓你12/31報到不對12/31放假 一月初報到
作者: pdaa   2018-12-04 08:19:00
我覺得有申請有機會,像是自己主導的案子1月初才結束之類的,差個幾天,機關也不至於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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