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參加選舉研習是不是不能領交通費

作者: P0PPY (爬)   2018-11-20 09:57:39
只是想確定一下規定
因為有一個書函
行政院主計處89年6月13日台八九處忠字第10097號書函規定,有關研習會、座談會、研
討會、觀摩會、說明會者,實質上係屬訓練或講習性質,自應比照訓練或講習報支費用。
準此,有關參加上述會議,請按膳雜費之1/2支給膳費。參加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講習會
及編造選舉人名冊工作人員講習會已支領講習費(包括交通費)者,不得重複報支差旅費

支領講習費(包括交通費)者,
不得重複報支差旅費....
所以 看起來那天去上課不能領公車錢 雖然不是很多啦
只是一個機關會派出好幾個人
沒有弄清楚會不好一併處理
謝謝
作者: cvbnm0910 (yourself)   2018-11-20 10:23:00
院授主預字第1030101699號函去參加選務講習不是已經領200元了嗎?
作者: xxxxcat (...)   2018-11-20 10:39:00
參加選務講習好像是用公假,不是出差,所以沒差旅費另外講習費已包含交通費,所以得重複報支不得上面這是選務承辦人的回覆,可以參考看看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11-20 10:51:00
兩百塊買斷嘍~~~~~
作者: lucifer04 (低調點)   2018-11-20 11:03:00
借問一下…區公所發文訂定我週末上講習,但我用自己的休假星期六去參加講習它算我公假?這個法令依據是什麼?不太合理吧?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11-20 13:51:00
你當時可以跟公所講換時段...現在已經剩三天,來不G了~~
作者: cashliu (QQ)   2018-11-20 15:44:00
有個函釋說休假日奉派參加講習宜給與補休
作者: lucifer04 (低調點)   2018-11-20 16:07:00
但區公所開的時段全都是非上班時段哦!而且公所當初公文說有補休…都上完課了昨天突然被電話告知公文誤繕全改公假…我完全沒有改時段的餘地,不知道這個可否申訴…因為覺得有點扯,明明是自己的休假卻報公假…
作者: lucifer04 (低調點)   2018-11-20 16:34:00
回樓上,我認為這不符合自行和奉准吧,反而是符合91年函釋中的指派特定公務人員,我是被公文指定特定時間地點並公文告知有補休,並在事後被電話告知公文誤繕不止我…是整個公家單位的選務人員都是這樣
作者: ezmantalk (來練肖話)   2018-11-21 08:39:00
公假有明定於請假規則內是公假沒有問題 假日公假是否給予補 依前人事局91年函釋機關因業務需要確有佔有休息日宜給補休 意思是要你簽是否業務需要長官決定給不給 無論對方公文如何寫 本機關該要簽還是要簽公假登記及假日公假得否補休是兩件事 不是作公假一定沒有補休 要看公假登登記時間指派情事及是否佔其休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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