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育嬰假後的休假?

作者: Coaltit (....)   2018-09-27 01:18:09
我記得是我民96年到職。
104年11月生產後請育嬰假105年2月到107年5月
5/31回去上班時辦公室說我今年有7天假,聽說是規定改了、按照請假當年比例計算?那

問明年我有幾天休假呢?(生產前是21天)21或者28或者......?
也想另外請問,產假的計算是不包括假日(過年期間?)的42天嗎?感謝!
(跟我們人事不太熟.........只好來請教各位了...)
作者: s9122405 ( ~ 帶刺的天使 ~ )   2018-09-27 01:33:00
產假42天是工作天沒錯
作者: ezmantalk (來練肖話)   2018-09-27 06:32:00
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8條第2項但書 依復職當年(107)及次年依前一在職年度分別為104年及107年實際在職比例計算107年的休假年資算至104年11月 比例是11/12 108年是算至104年11月+107年5月-12月*8個月/12個月重看看錯 留停是105年 所以107年是休假年資到105年2月*2個月/12個月 108年是算至105年2月+107年5-12月*8個月/12個月 另娩假規定銓敘部91.04.12.部法二字第0912127517號函 請假規則核給天數優於性平法規定 應優先適用又請假規則第15條規定分挽假含例假的 故含例假日但國定假日係依性平法相關解釋 兩個不要混在一起談漏字…"不"含例假日 故"不"含例假日…所以是算工作天的只算工作天啦… 手機打字不方便常漏字
作者: Coaltit (....)   2018-09-27 15:26:00
哇實在太感謝詳盡說明了!
作者: chao0201 (心緣￾ ￾N￾ )   2018-09-27 16:03:00
看不太懂耶,108的假是只有算前一在職年度也就是107年的在職月數而已吧?那就應該是21*8/12呀,為什麼會加上105年的在職月數呢?
作者: ezmantalk (來練肖話)   2018-09-27 17:15:00
法規是寫實際在職比例 休假天數當然還是看休假年資 108年當然看至1071231的休假年資可給幾天再以實際在職月份比例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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