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勞務採購契約請教

作者: billy40215 (taco)   2018-06-19 20:42:07
事件後續,今日我致電勞保局、勞工局、健保署、國稅局,確認廠商此行為確實違反勞基
法、全民健康保險法、勞工保險條例、勞工退休金條例、所得稅法。
並影響勞工未來之「傷病、生育、失業、育嬰、老年」等給付補助。
而當我向廠商要求要看勞動契約時,廠商經理主動致電告訴我那3000元的事情,並說當時
是B棟管理人要求增加委外人員等班長所以才增加,且說當初有詢問A棟班長「要一起管理
B棟還是每個月拿一半出來?」是A棟班長選擇後者。並希望我把事件當作「A棟班長拿錢
給B棟班長,拜託B棟班長幫他做事」就好。
當我向廠商經理表示,依照當時的標價清單中所規定,增加的薪資應為廠商自行吸收才是
,廠商經理支支吾吾轉移話題。
然而A棟班長在我今天依照契約規定做成抽訪紀錄時告訴我,當初是廠商經理告訴他B棟委
外人員想要分杯羹,所以才設立B棟班長,並且要他分一半,並沒有詢問他的意見。
B棟管理員告訴我當初只是提問「為何A棟有班長,B棟沒有?」廠商經理就自行同意要設
置B棟班長了。
一定有人在說謊,至於是誰?讓我們看下去。
※ 引述《billy40215 (taco)》之銘言:
: 小弟是某單位的勞務採購契約的「會驗人員」,本件勞務採購每月驗收一次,但小弟最

: 發現一件事,不知道該如何處理,來請教大家。
: 契約中明定應置一名領班組長,薪資29040,其餘為一般人員,薪資為26040。因本單位

: 兩棟辦公樓,但有些距離,領班組長在本棟(下稱A棟),另一棟樓(下稱B棟)的人員

: 為有任何事情都要跑到A棟很不方便,於是向該簽約公司爭取B棟也要置領班組長一名,

: 公司同意,然因契約中明載除因政府政策影響外,該公司自行提高薪資需自行吸收,不

: 向機關請求,事情就發生了。
: 該公司認定領班組長較一般人員多出來的3000為獎金,但驗收時不能做成兩份薪水,否

: 驗收不過,於是要求A棟領班組長於每月領取薪水後須拿1500元給予B棟領班組長,但帳

: B棟領班組長仍然是記載領取26040,A棟領班組長29040。
: 這牽涉到「高薪低報」與「低薪高報」勞保、健保、勞退級距皆會不同,也影響「因病

: 能上班之補助」及後續可能的「失業補助」之類各項補助的金額多寡,且採購契約中除

: 定廠商應遵守相關一切勞動法規,並明定機關因每月抽訪人員確認廠商是否依約履行勞

: 法等相關勞動法規。
: 因此想請問各位,會驗人員得主動發動抽訪做成抽訪紀錄後向上呈報嗎?又有什麼需要

: 注意的嗎?謝謝各位
作者: eno4022 (eno)   2018-06-19 20:59:00
辛苦了
作者: OolightoO (極光)   2018-06-19 21:37:00
有後續給推 問題的關鍵在人 而不是法 盡量法理情兼顧吧
作者: awanderer (water)   2018-06-19 23:40:00
其實我覺得你太執著了,本來A自己做的事情,現在B也來幫忙,於是他們加給一人分一半,這是他們自己的事,你未免也管太多了吧......就當作A棟的班長自己偷懶,領了錢3000後自己又另外聘一個B棟班長幫他顧不行嗎?採購人員不是法官,也不是神,真理的追求不是你的責任,也不是你該做的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6-20 00:49:00
原PO並未看到問題癥結點....另外一點,請問....你在做這些之前,有無知會本案承辦人?反正,以一個歷史典故來講可以看一看老殘遊記反正,捅下去的是你,自認正義也是你就跟某永和國中那位衝上去的女學生一樣天下人皆負我給您鼓鼓掌......Bravo
作者: Crossbearer (該隱)   2018-06-20 07:22:00
我比較幹話一點,一方面我覺得廠商自己要去搞定他們內部的問題;但另一方面,我被審計定過甘我屁事但要盡到“善良管理人”職責(三小…?),廠商有錯應予以糾正。我的話會跟廠商說上面在注意了,請他們停止這類的事,然後知會一下承辦人,讓大家都有退路和空間,至於A班長的錢,他如果要要回來請他去向相關單位反應吧畢竟你們不是勞工相關單位,除非你要以個人或要用機關的名義檢舉廠商
作者: j0588 (scarecrow0588)   2018-06-20 08:44:00
事緩則圓,貿然丟出去原PO大概也不太好混了。原PO可以先把紀錄草稿拿給承辦人的主管討論一下,這樣比較好。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6-20 10:01:00
個人推測,這件事情過後,三個月內,廠商那邊必有人事異動當然,或許這是樓主自認為正義,造成別人要付出的代價.
作者: eno4022 (eno)   2018-06-20 10:02:00
理在你這邊就要緩著辦,不要讓承辦人下不了台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6-20 10:02:00
至於懂不懂,那就看"個人經驗歷練"啦....漫畫海賊王總看過吧,海軍大衣背後兩個字,是什麼呢???
作者: eno4022 (eno)   2018-06-20 10:03:00
既然領班本人都沒在吵,今天也沒被爆料,那態度就不要太硬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6-20 10:04:00
會驗人員? 主驗大還是會驗大??? 這是驗收ABC ,ok ?做成文書,就只能[公事公辦],你看你要怎收拾.....先給您拍拍手......記得之後來報告
作者: awanderer (water)   2018-06-20 13:58:00
唉,把自己自以為是的正義強加在別人身上,別到時候害了人都不知道..... 難怪大家都罵公務員沒社會經驗
作者: eno4022 (eno)   2018-06-20 16:18:00
堅持對的事本來就是應該的,只是程度跟手段可以有彈性當然對某些人來說這是多管閒事,也不是不能理解,華人呵呵
作者: Imuran (生而為人 我很抱歉)   2018-06-20 20:14:00
您沒有錯,就上吧,勇往直前
作者: sw2909 (swallow)   2018-06-20 20:52:00
回歸到契約怎麼訂吧!負責任的態度呀,畢竟自己也要蓋章啊
作者: awanderer (water)   2018-06-20 21:45:00
如果因為你自以為是,讓廠商日後把A或B解雇了,你再慢慢去自我感覺良好個勞動正義吧,笑死人了不知民間疾苦....
作者: ahanchan (ahan)   2018-06-21 04:41:00
也要考慮 a或b也有可能會去檢舉 廠商
作者: j0588 (scarecrow0588)   2018-06-21 10:07:00
員工會不會被秋後算帳還未可知,但現在勞工意識高漲,要逼人走也是要付出不少代價的,像是資遣費,老闆未必會這麼做原PO目標是正確的,只是手段要再柔軟一點,避免後座力衝擊另外,這種大樓總幹事薪水的工作,外面也不難找。有人或許想太多了
作者: dormant412 (冬眠中拉)   2018-06-21 19:32:00
從推文不難看出現今公務員的心態是什麼,支持你,但保重太多人都只求書面完備,出事了脫身撇得乾淨就好,大環境我是很敬佩你的,但這樣的態度在這個體系真的會很辛苦.講白一點,A需不需要你幫他出頭還不一定呢,正義要是體貼跟有用的正義才行.推態度另外,除非被發現會驗事前知情,否則出事了怪不到會驗的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6-21 19:39:00
樓上,在下看不懂您是在鼓勵樓主,還是反串酸他...:D
作者: dormant412 (冬眠中拉)   2018-06-21 19:40:00
某種程度上來說,錢也是A心甘情願給的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6-22 01:26:00
看來樓上d 大,應該是跟我講的差不多,都是意有所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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