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公務單位內部表達意見的管道或檢舉管道

作者: zenfone6 (銓銓)   2018-04-18 20:03:21
代PO
各位前輩晚安
小弟目前在稅務單位擔任約聘僱人員
工作項目平常都身兼多職,除了本身約聘雇的工作,
工讀生的工作也做(例如一些手工作業、基本行政處理或勞力),
稅務員的工作內容也做(例如管區、查審等),
因為機關人員編制的關係,人力根本不足但編制卻是滿額狀態!
但是最近又因為人手關係,也要出去宣導做簡報講習
但是講師不能寫自己,為什麼約僱不能領講師費,要給別人領,算貪汙嗎?
想問各位前輩們,
若是對種種制度有不合理的事情,內部是否有意見表達的管道?
謝謝回答~
歐對了 我不能離職,有房貸跟一家老小要照顧
作者: zeldalin (信天翁)   2018-04-18 20:08:00
沒有,只能說你不做還有一堆人可以頂替你。
作者: Imuran (生而為人 我很抱歉)   2018-04-18 20:11:00
請賭上那微薄的可能、積極去反映,即使應該不會結果還是應該要有人把真話說出來
作者: lalanana (霸氣姐)   2018-04-18 20:12:00
紅明顯 建議不要...你考上後在公務界會被黑
作者: johnny11111 (夏哥)   2018-04-18 20:28:00
約聘僱不是都有後台嗎?直接運作跟他拼了。
作者: pk0943 (.)   2018-04-18 20:29:00
有房貸和一家大小要養,還當約僱職代?你不知道考上的人來報到就要離職嗎?
作者: johnny11111 (夏哥)   2018-04-18 20:32:00
樓上他是約聘僱,又不是職代,你有沒有讀懂啊?
作者: jeff0806f (Jeff Yang)   2018-04-18 20:58:00
約僱不能領講師費有點不合理了吧
作者: lychang (bb)   2018-04-18 21:26:00
同樓上,哪來的規定説不行?
作者: j0588 (scarecrow0588)   2018-04-18 21:29:00
看發錢的是公家機關或民間公司,分別成立偽造公文書或私文書罪。別阿呆了,去找上一層的長官反應,不然直接找政風被抓到就算緩起訴,以後大概也跟公部門的工作絕緣了,除非你有吳音寧的靠山
作者: aguey (aguey)   2018-04-18 21:30:00
國稅局這幾年招考的約聘僱就那幾隻,要查是誰不難……有本事請考進來~
作者: ea9715234 (雞蓉玉米湯)   2018-04-18 21:44:00
檢舉是沒用的,要就直接去地檢署
作者: ypw (橙黃橘綠秋心不已)   2018-04-18 21:56:00
https://goo.gl/2bjhib 要寫告發狀 至少證據理由也要充分不然自己就曝光 最後還不起訴的話 事後處境堪憂詐欺偽造文書...等 金額不大的話 檢察官可能會傳告發人去弄了一年最後偵查終結 來個證據不足或微罪不起訴 兩頭空空
作者: XZXie (微軟新注音敗壞國文水平)   2018-04-18 23:51:00
內聘講師鐘點費1000元不是嗎? 有錢就給呀
作者: sweetJ (嗯...是我)   2018-04-18 23:52:00
公部門如果有良好檢舉管道,又願意接納下屬意見,就不會是現在這幅任人宰割的樣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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