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蓋校正章的效力問題

作者: mariomaurer (Mario Maurer)   2018-03-06 22:29:08
剛加完班回到家
小弟我是小小的課員=會計佐理人員
最近會計主任=主辦會計人員要我看的東西越來越多
這也就算了
可是連那種業務單位做好送來的表格
明明沒有覆核人員蓋章的欄位
只有主辦會計人員蓋章的欄位
但是主任要我在主辦會計人員那欄蓋上我的校正章
他才會願意蓋章
變成主辦會計人員這一格會有我的校正章和主任的職名章
一共兩個章的情況
想請問板上的各位先進
這樣蓋上去的校正章會有什麼效力嗎?
會不會上級機關來查核時覺得我打算越俎代庖?
作者: cle031 (傲慢與偏見)   2018-03-06 23:42:00
代表你也看過,這很常見不過通常都是蓋職名章
作者: cat1758 (貓之谷)   2018-03-06 23:43:00
我遇到的主管都是要求直接蓋職章
作者: qqying (閒閒)   2018-03-06 23:46:00
妳看過表示他免核對,他較放心
作者: gemini2010 (gemini)   2018-03-07 01:04:00
蓋職名章才正常吧...第一次聽到主辦會計欄蓋校正章的
作者: mbnkg (溫故知心)   2018-03-07 02:12:00
主任的章才有決定權,要你核章是要訓練新人.
作者: leoth (小貓)   2018-03-07 06:09:00
校正章和校對章應該不一樣?有錯修改後才蓋校正章,有核對看過蓋校對章。不知對嗎?我這邊單位是蓋職名章
作者: josephgau   2018-03-07 23:40:00
我怎麼覺得是業務單位的表格有點怪,通常這種清冊、名單、彙計表的核章欄位基本上都是1.業務單位、2.會計單位、3.機關首長 不是嗎?
作者: calvin4922 (阿里巴巴)   2018-03-12 00:27:00
不是都是蓋職名章嗎?一串職章葡萄滿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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