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關於辭職簽的時間--公保年資疑義

作者: oldgung (沒瞇過這麼刺激的牌)   2018-03-03 16:45:00
※ 引述《steveaustin (StoneCold Steve Austin)》之銘言:
→ emissary: 借本文請問7/1之前辭職是否只能拿回退撫,公保年資放水 03/02 15:46
→ emissary: 流成為廢物了 03/02 15:46
推 seed6561450: 辭職只能領退撫,公保沒辦法,6/2號以後辭好像還可 03/02 17:52
→ seed6561450: 算另考的樣子 03/02 17:52
看到推文有提到公保問題,之前有查過,太長了直接回文
結論是公保年資會保留
現行法規定在公保法第26條
公保被保險人於94年1月21日後離職退保而未請領公保養老給付者,
其保險年資予以保留,將來如不再參加公保,可以於符合請領條件之一時
1.於參加勞工保險或軍人保險期間依法退休(職、伍)。
2.領受國民年金保險老年給付。
3.年滿65歲。
依退出公保的規定請領保留年資之養老給付
另外依同法第48條規定
目前僅有「私立學校被保險人」及
「離退給與法令未定有月退休(職、伍)給與,亦未定有優惠存款制度者」
適用公保年金規定。
所以目前公務人員無法適用公保有關年金相關規定,僅得請領一次養老給付
至於新修法相關規定在第39條、第70條及第74條
主要開放公務人員可以適用公保年金的規定
也可併計其他職域社會保險或國民年金保險之保險年資,請領公保年金
不過公保應該是職業保險中給付條件最差的
養老給付不管是年金或一次領都很少
加上未來又要等到65歲才能領到
到時候錢都不知貶值多少了,所以跟放水流也差不了多少啦XD
作者: emissary (也無風雨也無晴)   2017-03-02 15:46:00
借本文請問7/1之前辭職是否只能拿回退撫,公保年資放水流成為廢物了
作者: seed6561450 (逍遙吉)   2017-03-02 17:52:00
辭職只能領退撫,公保沒辦法,6/2號以後辭好像還可算另考的樣子
作者: ihakkanet (健人就是腳勤)   2018-03-03 17:15:00
公保強在可領1.3給付率的公司ex臺銀證券,55歲即可領年金
作者: emissary (也無風雨也無晴)   2018-03-04 09:13:00
謝謝大大特地發文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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