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請問A廠商得標、B廠商續維護是否合理?

作者: reflexptt1 (chen)   2018-01-25 17:33:04
各位前輩好
想請問以下案例:
機關為辦理一套資訊管理系統的委外開發案,
當時有A、A1、A2三家資訊廠商參與評選,
總之最後決定是由A廠商得標。
之後A廠商也依約完成系統開發,也順利經機關驗收完成。
但第二年要繼續使用系統,要簽辦系統維護合約的時候,
A廠商表示因為當年系統其實是由B廠商設計完成的[AB之間查無關係],
所以後續此系統的維護工作將委由B廠商執行。
因此~機關的維護合約跟報價也都是直接跟B廠商談。
請問這樣的狀況是否有違程序呢?
是否有改善的作法呢?
再敬請各位前輩幫忙解答了,非常感謝~~~
作者: bubuer (歐齁齁(  ̄ c ̄)y▂ξ)   2018-01-25 18:54:00
你們機關的開發跟維護是不同採購標的,A廠商得標開發,B廠商來標維護案,當然可以啊。但為何不在開發案的內容就規定廠商的後續維護服務?要把開發跟維護切成兩個採購?而且記得最近有工程會函文,採購標的後續的維護費用也亦應考量納入當初的採購案中
作者: jackdawliu (CucKoo)   2018-01-25 19:04:00
轉包喔?小心一起進去關
作者: askker (askker)   2018-01-25 19:32:00
轉包是違法的,是否允許分包則是看當初的招標須知
作者: XZXie (微軟新注音敗壞國文水平)   2018-01-25 19:36:00
找個理由吧 例如A廠商已經改組或倒了之類的不然就是維護案也上網公告招標囉
作者: reflexptt1 (chen)   2018-01-25 19:54:00
感謝各位回覆~
作者: wave1et (百分百殖利率)   2018-01-25 20:47:00
建議重辦1個限制性+公開評選,一家就能開標幫廠商想理由,最後倒楣的一定是承辦人貴案看起來已驗收 小心
作者: wizink (wizink)   2018-01-26 19:53:00
有爭議
作者: jjer (CCC~)   2018-01-27 14:53:00
B如果有能力維護,當然也可以參與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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