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件公文必須由機關副首長甲決行
但副首長甲剛好出國一星期 而公文無法等他回來
理論上副首長甲不在的時候 應由副首長乙代理
但是副首長乙表示沒有接觸過該業務不願意蓋章 連上陳機關首長都不願意
副首長甲了解該公文的急迫性 電話表示可以將該公文彩色掃描傳到他的email
他印出簽名決行之後傳回機關 大家就可以先拿去執行 他回來再補紙本
然後單位主管說哪有這樣的 說一定要給副首長乙決行
最後單位主管去凹副首長乙決行
副首長乙把所有人叫去罵了一頓然後決行 (完全聽不懂在發洩甚麼)
想問的是
副首長甲說的方式 為何不可行?
另該公文內容未涉及民代、重大政策、敏感議題或資源分配 純粹是副首長乙沒看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