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有關勞務委託採購的問題

作者: cow60106 ( YOYO諧星)   2017-11-17 23:46:05
各位版友好
想要詢問有關一個勞務委託採購案的問題
是準用最有利標且開評選委員會的 擇優最多5家廠商
就是這個案子是有幾個項目要請廠商做
分為必選項目以及自選項目
其中一個自選項目 目前經費預估是編100人份的補助
已經知道大概會有5家廠商來投 但是這個自選項目還不確定會有幾家選
雖然曾經有打電話問過 心裡有底大概最多3家會選
但是除非等到廠商計劃書投來確定真的只有3家 否則還是以5家都有可能會選來評估
長官討論到這個項目時為了避免全部廠商提的目標人數加總超過100人
所以想說在公開評選書上寫說一家最多20人 這樣5家都選的話就不會超過
但是這樣又有一個問題 如果最後只有2家廠商選了這個項目
這樣才40人 會有60人的經費浪費掉
有沒有什麼寫法可以避免人數爆掉 又可以適當讓決標的廠商均分人數?
有問過同事
同事說那就不要限定人數 寫本項目允許5家廠商投標 總上限為100人
若投標廠商提報之目標人數超過預算人數 將酌予調整
但秘書室有說過採購法第22條第一項第9款的委辦案 在投標截止後 計畫書不能修正
頂多就是評選委員會依據委員建議修正 或議價後依照砍的錢去修改經費表
那我如何才能調整廠商的目標數 如果可以的話 是不是只能減少 不能增加
會想增加就是像前面所提到 只有2家選 且總目標不到100
因為真的是第一次碰到這種業務內容 所以問題很多
問過秘書室 但真的聽不太懂 禮拜一會再去求教
但想先問問看有沒有資深的版友可以指點指點
感恩
作者: bo791   2017-11-18 02:14:00
可以參考臺銀共同供應契約的決標方式,寫明機關需求數,廠商提出供應數,由最低價或評選最優廠商開始計算數量,如有不足則再洽次優廠商詢問是否跟進,直到達到需求數,如果仍不足則再重新招標,或投標須知加進協商條款剛剛查了一下,關鍵字依數量複數決標
作者: Crossbearer (該隱)   2017-11-18 00:46:00
不太瞭解這案子是什麼性質,是不是能用後續擴充條款,如果得標廠商僅2家時,也能各擴充30人,總計依舊為100人如果得標4家,就各擴充5人,4*20+4*5=依舊1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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