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年終獎金問題

作者: dondondo (包柏)   2017-11-06 18:04:51
小弟於北市府擔任約僱人員至今年的三月底,
目前正在準備考試,想請問一下
如果想領取年終獎金
故規劃於12月份回去擔任約僱
這樣的話領取的比例是否有加上1~3月的部分呢?
另新任職的單位需一樣在北市府或是行政機關就有資格呢?謝謝~
作者: dollyann (2011/10/16)   2017-11-06 19:17:00
每年的原則都會小小修所以不能保證講的是對的 但是基本上一般行政機關都可以併計 所以提出任職證明原則上是可以併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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