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台灣是主計治國?

作者: Kiri1enko (五項全能技, 三代老臣心)   2017-10-08 16:58:27
廢文內容就恕刪了
現在是怎樣 前些日子幹譙完審計
現在又要幹譙主計
甚麼不食人間煙火 自以為是 態度等字眼又搬出來
簡直跟罵審計研考政風有87%像
我說靠北審計沒關係
現在連把關預算的主計也被幹譙是怎樣
這種事情大家都吵得很開心了 指望公務員團結個屁
扯遠了 看到廢文還敢拿購票證明說嘴
他X的是不知道高鐵購票證明可以無限申請
你不附票根誰知道你這尊貴的教授報幾場補助
有甚麼臉皮去責難主計人員
還有某幾個把支出證明單當憑證的想笑死誰
想起以前有次審計分享一個只拿支出證明單來核銷的案例
那個審計翻憑證覺得很奇怪 還沒發文先電話問
而且暗示"可能副知稅捐單位"
結果那個餐廳老闆立馬吐錢讓單位繳庫
你他X的說這餐廳老闆沒有鬼才怪
還有個扯本位主義的
他X的你家主子因為業務吃飯花錢核銷
要主計人員去靠北是甚麼道理
阿怎麼你管不動你家主子 就酸主計沒有肩膀
怎樣 因為想趕快辦好主子的事
就可以幫著商家逃稅
這樣才叫彼此好辦事?這樣才叫主計對業務單位有同理心?
那乾脆內控通通砍掉 大家一起亂花錢好了
支出證明單這東西來到商業會計就跟經手人證明類似
就是無法取得憑證的次要憑證
但不是當無敵核銷的工具好嗎
金額小 審計可能不會想管 但對主計來說不能不管
人家也是當官幹差 整天酸別人沒同理心的你
怎麼這時沒同理一下
再講一個案例 某個基礎訓同學說的
有個出納沒把錢繳國庫 然後會計也蓋了章
結果後來主計內審發現有問題
最後要出納吐錢 結果出納不認
打官司 最後機關敗訴 就因為會計蓋了章
那些酸主計繁瑣的知道主計背負哪些風險
對啦 主計也常會簽"本權責處理"
又回到那句老話 你他X的不敢動機關首長
憑甚麼指望主計敢擋
你知道法院那些主計比一般行政機關的主計難當嗎
還有 最後不要放甚麼大絕 說甚麼不好好教育花錢的首長
只會找下面的業務單位麻煩
是怎樣 小明犯錯 然後跟老師說小華也犯錯怎麼不抓他
是怎樣 以為只有自己是首長打考績
別人就不是?
作者: jonavark (親愛的我也愛你)   2017-10-08 17:12:00
不就好棒棒,副知稅捐單位就去阿,請問主計有受懲處嗎?這有甚麼好嚴重的,你再替別人擔心甚麼?? 不懂難道主計沒責任擋不合理的花費? 甚麼叫指望?你懂一條鞭的道理嗎? 不然主計人員納入一般機關首長考評好了,說不定對其它同仁態度上會比較客氣一點
作者: xxxxcat (...)   2017-10-08 17:22:00
真的一條鞭就不會校長一通電話主任就換人囉有時後還會希望主計擋掉,比蓋空章好多了換過幾個單位,運氣好遇過願意溝通討論的主任,不過很少就是了
作者: jonavark (親愛的我也愛你)   2017-10-08 17:27:00
那就要怪一條鞭的頭兒阿,跟校長勾結,不獨立行使責任這時反倒要業務單位體諒他們一條鞭的制度,這算甚麼
作者: xxxxcat (...)   2017-10-08 17:33:00
逃漏稅這個跟一條鞭哪有什麼關係..用這理由填支出證明單一般單位都不太敢吧至少我不敢,大不了打乙
作者: jonavark (親愛的我也愛你)   2017-10-08 17:33:00
我當然不敢動我的頭兒,但那不是你頭兒,你沒有服從的義務,這就是業務單位跟你的差別,懂
作者: packing33 (33)   2017-10-08 17:37:00
主計總處都說高鐵的購票證明可以核銷了
作者: wl31 (唉呦味呀)   2017-10-08 17:38:00
同為主計人員看到只出支出證明單卻怪主計不給核銷那個真的扯縱使是發票遺失也要附支出證明單外加扣抵聯影本並不是只要出支出證明單就萬能
作者: ezmantalk (來練肖話)   2017-10-08 17:44:00
樓上說的那件事的情境不是發票遺失 如果我們要一個現象一個現象去討論 會有很多情形 但回歸主題是 很多非主計人員不懂的是 為什麼同一件事不同主計會有不同解讀核銷該附的東西 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考量這是沒錯的所以不能說他錯 但綜合起來就是標準亂的讓人無所適從
作者: xxxxcat (...)   2017-10-08 17:47:00
推e大,每換一個主任就要重新適應一次
作者: ezmantalk (來練肖話)   2017-10-08 17:49:00
我也知道這是一個無解的問題 不過原樓主新聞也這樣吼跑出來 不就是有心人那這些特例說嘴 實際上和非主計人
作者: R3210 (貪小便宜你會損失更多)   2017-10-08 17:50:00
你可以去問公革力啊,他們最愛打著小公旗號內鬥
作者: ezmantalk (來練肖話)   2017-10-08 17:50:00
有相同感受 不過這主計總處或高層不能也無法解決就是了
作者: g9207995 (g9207995)   2017-10-08 17:57:00
國家競爭力,防弊守舊觀念下..倒退落後是不爭的事實..悲!
作者: nlevta (生活大變動中...)   2017-10-08 18:58:00
目前會計有二大問題:以誤餐便當的時間為例,起碼有三種標準,主計總處不訂統一標準,最後就是各機關會計標準不一,也不向上請示要求統一標準
作者: crazy0228 (flyriddle)   2017-10-08 19:01:00
拿著G毛當令箭,沒社會經驗的遇到更想哭
作者: nlevta (生活大變動中...)   2017-10-08 19:02:00
另一問題是會計覺得不妥,往往直接退件,沒有說明也沒理由,已經有很多版友反應類似情況,這無關規定,而是態度,令人質疑會計人員是怎麼訓練的對於民眾申請案件如果有問題,承辦人員一定會對民眾說明哪裡不對,可是會計只是丟還承辦人
作者: aguey (aguey)   2017-10-08 19:11:00
能幫業務單位提升能力,才是台端當一個會計人審核單據的本領,而不是幹佼業務單位~另外主計總處(会計人),法學涵養欠缺,無能力出函釋令,也無法統整實務上遇到的問題!
作者: a376496   2017-10-08 19:36:00
支出証明單除特別費的紅丶白帖外…很少有人用,原始憑證以"外來憑證"(發票)最佳…隨便承辦人一張支出証明單就想核銷…誰知道這裡頭有啥鬼?而且會計室1室對所有單位,今天給A過,明天B跑來說他也要…這豈不天下大亂?
作者: Boringlive (Outlook)   2017-10-08 20:34:00
只能推了
作者: soypeen (阿大)   2017-10-08 21:07:00
聽到機關首長不是一條鞭的頭,主計沒有服從義務,我笑了或許業務單位覺得我們主計無法體諒業務單位的困難但是許多我們執行業務會面臨的細節跟掙扎也無法為人所知某J對一條鞭的理解剛好就是現成的最佳示範。所以我其實退件的時候,都會跟業務單位敘明問題或者用鉛筆把所有應補正的地方列出。有問題再討論。就是知道彼此對彼此的專業都不理解,所以才要溝通。這樣業務單位也才願意找我討論,而不是蠻幹。
作者: jonavark (親愛的我也愛你)   2017-10-08 21:28:00
我以前在某縣府的處長的確不是主計的頭阿 你有問題嗎你主計需要服從處長嗎? 都只會挑漏洞我們
作者: soypeen (阿大)   2017-10-08 21:31:00
要阿,之前桃園縣的主計處長要退休,縣長不准也不能退阿而且你看會計法
作者: jonavark (親愛的我也愛你)   2017-10-08 21:32:00
我的頭兒是指處長,不是縣長,OK?
作者: soypeen (阿大)   2017-10-08 21:33:00
對於不合法的會計程序,如果源自機關長官者。我們不是退件喔,是書面提出意見,並通報上級機關長官
作者: Yanrei (大小姐萬歲!)   2017-10-08 21:35:00
如果主計都能這樣明確的說明,態度理性,我想也不會這麼多業務科室會如此反彈...
作者: soypeen (阿大)   2017-10-08 21:36:00
喔,你的處長阿。那我只能跟你說,依照公務員服務法。不合法的東西你要先跟你的處長講啊!主計依會計法,東西應該直接退回承辦更正喔。還有,這跟一條鞭根本一點關係都沒有。照你的講法。民政處長也命令不到建管處的科員阿。你提一條鞭是?
作者: ficp (禾草)   2017-10-08 21:41:00
退件一次講完, 並壓意見和章, 都人治的變來變去當然會反彈
作者: soypeen (阿大)   2017-10-08 21:41:00
你前面又講機關首長跟一條鞭,現在又講你的處長...跟你講話真的很累。
作者: jonavark (親愛的我也愛你)   2017-10-08 21:52:00
我哪有說機關首長不是一條鞭的頭? 這就是你們主計斷章取義審核的態度嗎?你要不要回去看一下?
作者: soypeen (阿大)   2017-10-08 21:59:00
喔,所以你從頭到尾講的只是你的處長、局長。那主計對你來說,只是另一個處的承辦罷了。那這樣無論主計是否為一條鞭,都跟審核你東西的方式無關了阿,突然闖進一條鞭及機關首長,我有點不適應這種討論節奏阿。還有,根據公務員服務法,有不合法的地方請先跟自己長官說好嗎?另一個處的員工沒又必要幫你扛。還有,你的確沒有講機關首長不是一條鞭的頭。不過你第三跟第四句推文隱含了不合理支出來自於機關首長命令的意味。第九句使用"業務單位"跟主計的差別,如果指的是處長那不會有"業務單位"跟主計的差別,因為同是業務單位你的處長也不是他處承辦的頭。所以"業務單位"跟主計的差別,只有那個頭指的是機關首長才會成立。
作者: oberon48 (靈魂代理人)   2017-10-08 22:31:00
主計鯛的點有時候真的很莫名同一種費用,退了好幾次,結果換了個名稱就突然放行了根本看心情審的吧
作者: Amygo (心在何方)   2017-10-08 23:09:00
主計看人看心情不同處置跟本家常便飯更好笑的,同樣的案子這次依她說的改 過了,下次同一方式又不行了,前後矛盾到底有沒有標準啊?
作者: jongnan (簡單的幸福)   2017-10-09 01:20:00
在這邊抱怨主計一點幫助都沒有,請好好跟自己單位的主計溝通好嗎?況且很多業務單位的人送東西錯一屁股,跟他說了之後還說反正會計室會幫忙看,拜託一下可以負責任一點嗎?文退來退去不煩啊
作者: rewqasdf ( )   2017-10-09 07:17:00
不爽不要幹 不懂技術的東西 在那邊扯543 還很孬 連退文意見都不敢寫 作賊心虛 毫無生產能力
作者: sunrisetw (帥氣的金牛)   2017-10-09 21:56:00
天啊,不過是80的便當,公務員可以搞這麼複雜…
作者: silentocean (寧靜海)   2017-10-10 08:55:00
推事的嘴臉一覽無遺,大家都是公務員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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