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育嬰停留一定要檢附配偶在職證明?

作者: hylinyu (hylin)   2017-10-03 00:53:16
請問申請育嬰留職停薪,
一定要檢附配偶的在職證明給公司嗎?
我們夫妻兩算是在同一個公司上班,
只是不同轄區。
隱瞞了好幾年也沒人知道,
非常不想讓公司知道配偶在哪裡工作,
而且本人覺得這有洩漏個資的疑慮,
感覺有違個資法。
至於配偶是否有在職,
是不是資料送到勞保局,就查得到資料?
如果可以,
本人認為就不需要提供給公司這種無謂的在職證明。
所以,想問問大家是否可以不提供配偶的在職證明?
作者: robbi1069 (asdf)   2017-10-03 01:40:00
請參考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機關應該依據該規定辦理
作者: hwungming ( )   2017-10-03 06:37:00
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5條第2項
作者: cashliu (QQ)   2017-10-03 08:09:00
當然可以不給啊,還可以不申請
作者: carterdunk (妳能聽到我的心嗎)   2017-10-03 08:28:00
作者: nlevta (生活大變動中...)   2017-10-03 08:37:00
性別工作平等法22條有但書可以不附,但理由自己想
作者: forbefor (高樹馬莉亞)   2017-10-03 08:51:00
勞保局負責的是津貼 假妳要先跟公司申請
作者: kit279 (潛水卡實在)   2017-10-03 12:11:00
要付啦 除非你要用但書
作者: shoy (yydog)   2017-10-03 18:00:00
不請就沒人知道了
作者: forbefor (高樹馬莉亞)   2017-10-03 19:15:00
但書不容易 基本上是配偶失蹤 服刑 當兵那種
作者: ciphercindy (林小鴨)   2017-10-04 00:19:00
要附,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以及育嬰留職停薪辦法都規定要附,而性別工作平等法所提的特別理由,有相關函釋,最常遇到的是單親。
作者: ann99 (安九九)   2017-10-04 08:54:00
勞保局審核的是津貼,機關審核的是有沒有留停資格。那沒辦法證明配偶在職,請問機關要怎麼審查?遊戲規則在那邊,為私人原因破壞較為不宜吧。
作者: chichimin (123)   2017-10-05 21:03:00
自私的人只想到自己,不然你自己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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