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先進大家好,小弟今年有幸考取高考法制,名次在前段班,應該是可以選到中央部會
、或離家近的地方單位,前幾天大概調查一下歷年上榜分發結果,多數人都是以中央>地
方;單位大(或機關)>單位小(或內部單位)的方式選填,因為個人因素,不希望選到太雷
、太忙的單位,所以業務輕鬆>升遷管道,麻煩各位前輩給我意見,感謝!
以下
1、內政部X1(歷年來前面選走,在法規委員會)
2、經濟部X2(歷年來前面選走,在訴願會)
3、經濟部能源局X1(不是很瞭解、好像打雜?)
4、嘉義縣政府X1(行政處法制科,純辦法制業務分案,但可能專辦國賠)
5、嘉義市政府X2(大致與上述相同,但綜合了執行科,有活動要辦)
6、台北市議會X1(業務內容頗多,不知道好不好…)
7、台中市政府衛生局X1(局內只配置1個法制人員,說主要法制,但要兼辦業務…)
8、台南市政府X1(法制行政科、法規審查科、訴願科、消保室,不確定在哪科…)
9、監察院X1(歷年來前面選走,主要做陳情,在監察業務處)
10、法務部X2(歷年來前面選走,1缺在法制司-辦理人權大步走,活動多?1缺在法律事務
司-辦理民事、行政相關法規,非法律系會很累?)
11、國家發展委員會X1(在法制協調中心,但不知道在法制革新科、經商法制科還是法制
作業科)
12、公平交易委員會X1(好像在法律事務處的國際法制科、工作內容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