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機要只給到科員,是不是太low(邱豐銘)

作者: bota (llll)   2017-07-29 22:34:28
今天的新聞
邱豐銘被判3年8個月
  因為報紙職稱寫科員, 看到的當下, 差點幹下去
(政客不用關, 公務員去關)
剛剛搜尋了一下,
原來是張花冠的機要人員(庶務科)
這裡就有一個疑問了
對於選戰功臣, 只給科員的職務, 是不是太low了一點
在跟張花冠以前, 是竹崎鄉公所無黨籍的前鄉長王焜弘機要祕書
公所的秘書是八職等,... 張花冠竟然只給他6~7, 真的很摳
ps: 報紙只寫科員,... 沒有寫 "機要", 感覺又是蓄意誤導, 他是正式公務員
ps: 王焜弘是那個買兇殺警案的鄉長, 一審無期, 二審15年半(因為有賠對方家屬200
0多萬)
作者: musashi0839 (常山七次郎)   2017-07-29 22:46:00
所以?
作者: china5 (蓬萊民)   2017-07-29 22:54:00
一般大方的都是給簡11的專委或簡秘,再不濟也會給8-9的秘沒缺也是可以設法挪出缺來塞的(比如將該缺的人調走)
作者: birth0302 ([註冊成功囉])   2017-07-29 23:10:00
有錢賠2000多萬,去當月薪四五萬的科員?
作者: drream (等一個人咖啡)   2017-07-29 23:23:00
樓上誤會了吧,給錢的是鄉長
作者: cps001 (阿鵬)   2017-07-29 23:32:00
有時候不是職缺的問題,而是當事人學經歷的問題,例如只有高中學歷,那只能從委任機要幹起,委任機要能佔的最高職缺不就是組員嗎?然後年資累積滿五年就可以當薦任機要了!不過本案中當事人是否屬此種類型,就不得而知了。
作者: Carmelo3 ( 六甲おろし)   2017-07-29 23:33:00
他是掛專員啦......張花冠另有一位編制內的機要秘書 比照簡任一個機關可以擺五個機要人員 加上附屬機關 張花冠可以擺很多人幫她批公文的機要秘書不是這位邱某這位邱某不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
作者: ifay (⊙﹏⊙* 懦夫救星)   2017-07-30 04:58:00
公所的秘書是7職等
作者: ksxo (aa)   2017-07-30 12:06:00
所以是安插的人馬 但報紙寫法會誤導為一般公務員?
作者: banmi (數學小天兵)   2017-07-30 12:33:00
所以,安插的國王人馬,要越高等越好?我實在看不懂這篇的意思
作者: cw6048 (11111111111111111111111)   2017-07-30 12:48:00
直轄市公所秘書8職等
作者: china5 (蓬萊民)   2017-07-30 13:22:00
首長為了自己人,一定會安插他所具資格的最高職務,所以每次首長換人時,該缺的正式公務人員就要有心理準備了
作者: Carmelo3 ( 六甲おろし)   2017-07-30 14:00:00
這位邱某是在庶務科負責小額採購 這樣大家可否了解
作者: wands (麥香紅茶NN￾ ￾N )   2017-07-30 15:01:00
就單純學歷限制 擺不進更高職等 公所秘書只有7職等
作者: HDDCDR (creditcard)   2017-08-01 23:29:00
區公所7 鄉鎮公所是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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