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約聘人員辭職

作者: arrogance24 (史密利)   2017-07-25 21:48:01
從約聘報到到上班也快3個月了
第一個月熟悉業務邊做邊錯 錯了就問
想要盡快上手 原本以為這狀況不會持續很久
殊不知業務量超多 難以負荷 誇張的多
8:30上班 我7:30左右就到 能先做就先做
也沒有像一些人到了打卡再慢慢摸都9點了
畢竟自己能力不足就留下來多做
留下來加班到7點是常態
有時候忙到晚上8.9點 連警衛都覺得奇怪
平日也加班 怎麼六日都還要再去加班
6/26到7/14連上19天
雖然是自己想去把事情做完
也不是被逼去加班的
但總覺得這樣工作下去不是辦法……
在7月中跟上司反應
得到的回應大致上是說我做事太仔細
個性不適合這個工作 也要我自己考慮清楚
給我的感覺就是勸退……
我也是第一次聽到太仔細被嫌棄的
我隔幾天提了離職也寫了便籤
希望可以做到7月底就好
沒想到單子回來了 上面一拖拉庫人寫說
依契約規定要做到8月中才能走……
如果我只要做到7月底就走人
想問板上前輩們
如果只交接不跑流程會有影響嗎
作者: SSLY (正直)   2017-07-25 22:01:00
真希望我們單位的約聘雇能有你5分之1的責任感就好,辛苦了細心可能比較適合當承辦或主辦,努力考上吧
作者: hieigo (清)   2017-07-25 22:18:00
同意一樓。辛苦原po了!好好讓自己考上吧!
作者: pttphantom (ptt魅影)   2017-07-25 22:24:00
辭職最大
作者: ad58520 (果汁)   2017-07-25 22:44:00
辛苦了
作者: a10141013 (FlyBall)   2017-07-25 23:23:00
你太認真惹!不需要提早一小時上班好嗎
作者: wave1et (百分百殖利率)   2017-07-25 23:58:00
有些公務機關很需要蓋盲章的人,不適合早點走也好
作者: yimoonyo (李小丁)   2017-07-26 00:09:00
建議原po仔細看看契約上是否有寫離職前須提前多久提出如果有還是得按照規定 又如果是保障法第102條的保障對象 可準用12條之1規定 然後啊機關首長沒批核下來就直接走人的話 可能會影響離職儲金以及薪水等等喔
作者: aguey (aguey)   2017-07-26 05:35:00
幾點上班是對自己負責!敝人任職來,幾乎都是7點前到,你說呢?也是烤雞也是輪的!工作心態,對自己負責;公職本來就很鳥,自己學著調適啦!有能力當然不願屈就現況,提早退場,沒能力,二粒抓著幹下去啦
作者: bar1005 (今在佛前求懺悔)   2017-07-26 07:22:00
鄉民:不可能啦 公部門都很爽 看報喝茶
作者: bt9527 (9527)   2017-07-26 07:38:00
太仔細應該是委婉說法 責任感有餘但效率太差 下個工作加油
作者: O12 (多喝水有益身體健康)   2017-07-26 12:38:00
太仔細是指動作太慢吧
作者: Alphaz (@@)   2017-07-26 12:44:00
你去寫錢沾計畫應該會死很慘 總統就是要在某時間送出計畫你太「仔細」發現一堆問題是在打總統臉^^
作者: TsaoJJ (完全沒有畫面)   2017-07-26 12:50:00
新人提早上班沒意義 老鳥都還沒來沒人可以問啊
作者: pam20100214 (123)   2017-07-26 17:31:00
離職儲金送他,閃人
作者: beaanchor (美麗與哀愁)   2017-07-26 18:03:00
很多人都以為聘用人員很輕鬆,但不知道還有很多也是很認真、很辛苦,領的錢卻比正職人員少很多的坎缺
作者: c902112 (鴨子呱呱叫)   2017-07-26 21:03:00
事情是做不完的,在期限內完成就好
作者: boobearbad (養大成熊)   2017-07-27 00:50:00
我們機關也有約聘做的比正職還好,比較熟的會鼓勵他們去考試。當然也有擺到爛的約僱。
作者: wanyurebecca (回到最初...)   2017-07-27 01:39:00
公家機關真的沒想像中好待,連12-13天的班,晚上七八點下班是常態,老鳥狂推事情,當初一進去 問任何問題.他們SOP的標準回答都是"我不知道",然後業務狂丟給你默默做好自己的事情,還是被黑掉,我是公職..但準備離職了~哈..工作擺爛.推責任,再待下去 我會生病
作者: arrogance24 (史密利)   2017-07-27 07:00:00
我是打算就做到7/31 真的再做下去就快生病了
作者: wanyurebecca (回到最初...)   2017-07-27 15:37:00
哈 me too!! 6/1提離職,做到7/31!終於要解脫..Orz
作者: xup654z (林小峰)   2017-07-28 23:18:00
離的好,一堆正職只會上班團購跟耍廢,沒必要當X物的工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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