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公務員服務法修正/兼職規定擬放寬

作者: sgzt (sgzt)   2017-07-18 15:53:50
公務員服務法修正/兼職規定擬放寬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2589409
2017-07-18 01:20聯合報 記者林敬殷、邱金蘭/台北報導
行政院將全面檢討公務人員利益迴避相關規定,行政院長林全昨天召集法務部、工程會等
相關單位,盤點公務人員利益迴避相關法規,希望能統一規範,不要各種法律卡來卡去,
盡量統合在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不要因為過度防弊而阻礙興利。
法務部次長陳明堂表示,銓敘部正檢討公務員服務法,並函洽各機關意見中。銓敘部官員
表示,已函覆的機關中有八成支持修正方向,預計九月初報考試院,希望年底前可以送立
院審議。
根據銓敘部洽各機關的公務員服務法修正案,修正幅度相當大,除放寬兼職外,也大幅放
寬「旋轉門」的管制。銓敘部官員表示,年改後,公務員變成晚退、繳多、領少,很多人
建議應放寬兼職規定,像勞工一樣,下班後可以去打工賺錢等。
因此,這次修正方向,擬准許公務員在公餘時間,有能力、時間者,可向主管機關申請許
可兼差,但會限定一些條件,例如不可用上班時間、打工兼職不能超過一定薪資、只能做
受雇者不能當老闆等。
官員說,現行規定,經主管機關許可只能到非營利事業組織兼職,檢討後可到營利事業,
兼職的路更寬。
至於有關旋轉門條款的部分,陳明堂表示,若從企業界延攬人才擔任政務職,離職之後依
該法令將無法回業界工作,不利政府人才任用,將研議或考量如何在法令範圍內,讓受限
制人員提供交流性服務的可能性,以擴大人才流用。
此外,高級文官,如須財產申報的政務官及簡任十職等以上的首長,則兼採「職務禁止」
及「行為禁止」規範,現行違反「旋轉門」處刑責,修正後,違反「行為禁止」部分採行
政罰、除罪化。但「職務禁止」規範部分,仍維持刑責規定。至於主管機關因投資指派的
公股代表,不受規範,但仍不能做董事長。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7-07-18 15:56:00
結論很簡單,政府打算偷渡利益迴避法,所以拿服務法來擋申請制就會被貼標籤,年底拿考績來當犧牲品,就醬誰申請,誰倒楣
作者: fashnon (~北七~)   2017-07-18 16:13:00
在私人企業,有誰在外打工會跟公司申請,以大義之名行偷渡利益迴避法無誤
作者: onlyu0402 (我在故我唱)   2017-07-18 16:19:00
如果真的開放兼職,要輪班的公職更顯得沒價值...
作者: King510 (丁)   2017-07-18 16:22:00
打工兼職不能超過一定薪資?
作者: Crossbearer (該隱)   2017-07-18 16:25:00
工程人員可以去營造廠兼差嗎?會不會到時換我變旋轉門
作者: TianDaDiDa (科科)   2017-07-18 16:26:00
公務員降薪兼差,這裡有一批好便宜的公務員....
作者: swilly0906 (史威利哥哥)   2017-07-18 16:41:00
我先不噓 先看草案改出來在噓XD
作者: treee (treee)   2017-07-18 16:41:00
看起來像是為了放寬旋轉門 基層兼職限制一堆
作者: twenty0213 (我不會丟水球)   2017-07-18 17:12:00
勞工不用申請,公務員為什麼要申請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7-07-18 17:14:00
為甚麼還是要申請?為甚麼不能當老闆?為甚麼還要限定薪資?
作者: kausan (葛林)   2017-07-18 17:32:00
算了 有進步就好
作者: jennywalk   2017-07-18 17:35:00
能不能當youtuber?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17-07-18 17:38:00
自營作業算不算當老闆
作者: zzzzaaaa (1111)   2017-07-18 17:41:00
項莊舞劍,志在沛公,如果真的替公務員著想就不會還要申請了。以後打考績或丟業務時就有藉口了
作者: set852064   2017-07-18 18:03:00
1F正解
作者: j0588 (scarecrow0588)   2017-07-18 18:27:00
兼職可以同時保公保及勞保嗎?年資可以併計?勞動部的別裝死啊
作者: het97306 (a i b t)   2017-07-18 18:29:00
簡直垃圾,又想分族群差異化規則,都要改了,沒辦法跟勞工一樣,若犯法,歡迎來查,這樣很難嗎?
作者: charles269 (嵐)   2017-07-18 18:29:00
要申請是怎樣? 開門開一半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17-07-18 18:53:00
不勞保這個部分不就又要修勞保勞退條例
作者: lusifa2007 (ㄚ喵)   2017-07-18 19:53:00
去補習班教學生可以嗎?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7-07-18 19:58:00
本來就可以,要報准
作者: het97306 (a i b t)   2017-07-18 20:19:00
直接廢除公務員服務法,適用勞基法
作者: ezmantalk (來練肖話)   2017-07-18 21:07:00
應該要原則報備 例外(特別情況法定)核可制 要放寬還搞什麼許可制 一點誠意都沒有
作者: ryuke (no holidays)   2017-07-18 21:24:00
說說而已,別太相信這個政府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7-07-18 21:25:00
Don't trust your government.
作者: daniel3658   2017-07-18 21:42:00
DPP也說會用一例一休來彌補7天假 結果現在要修法惹吶
作者: ksxo (aa)   2017-07-18 22:05:00
兼職不能當老闆 要怎麼兼職阿 只能端盤子 不能擺地攤?某政府真的餓很久了
作者: tamama000 (肥肥宅2.0 花天狂肥肉中)   2017-07-18 22:32:00
補習班本來就可以 家教也可
作者: tmwckebbhf (等待~)   2017-07-18 23:00:00
所以不能下班後去擺攤?
作者: hune (無)   2017-07-18 23:13:00
支持申請制。超討厭那種下班準時走,晚上要兼差家教補習等之類的人,多的事情都其他人留下來加班做,你準時走考績還想爭年年甲,偏偏這種人蠻油嘴滑舌的(不油怎教課?),長官都會偏袒這種人。馬的想賺又想升,有沒有這麼爽的?不要臉!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17-07-18 23:38:00
申請制這下這種人還是一樣準時走年年甲啊你以為?
作者: SSLY (正直)   2017-07-19 00:06:00
根本不該保留申請這個制度,會拿甲的永遠都是拿甲,沒影響
作者: pihan (丞相 起風了)   2017-07-19 00:27:00
結果都搞到十點下班 然後去打工...個屁啊
作者: BlackCoal (居士隱埋偏仕)   2017-07-19 06:44:00
申請個屁
作者: nldwmg (梧桐夜語)   2017-07-19 08:11:00
沒背景的一申請可能主管就會故意把工作都倒給你,能兼差表示你太閒了,應該還有能力接其它業務﹗
作者: applez (applez)   2017-07-19 09:53:00
報備是啥小 勞工兼差需要報備嗎
作者: tmwckebbhf (等待~)   2017-07-19 12:00:00
能準時下班代表事情太少?什么鬼羅級?怎不說做事效率高?
作者: jong7 (嘿嘿)   2017-07-19 12:35:00
下班可以去開計程車嗎?
作者: yyc2008 (MAGA)   2017-07-19 12:42:00
應該直接負面列舉 明定哪種不行 其他就不要再限制了
作者: j0588 (scarecrow0588)   2017-07-19 13:00:00
看來104要準備出公務員兼差專區惹
作者: turgnev   2017-07-19 17:21:00
為何要申請?
作者: cat1758 (貓之谷)   2017-07-19 17:55:00
爭取比照勞工自由兼職的權利!!
作者: encoreg57985 (@@)   2017-07-19 20:54:00
做半套 勞工有兼職申請制嗎?
作者: yasorcerer (囧興~)   2017-07-20 11:22:00
計程車 現在就可以
作者: CheHua (...)   2017-07-20 11:53:00
上班都累死了 還有體力兼差
作者: Frobel (幼稚教育之父)   2017-07-20 11:54:00
看來樓上的意思是勞工很爽 因為很多都在兼差
作者: lusifa2007 (ㄚ喵)   2017-07-20 12:31:00
真的去申請就更有理由把考績乙等給你了,傻傻的
作者: reegqoo   2017-07-20 13:32:00
甲才多一個月薪水 如果兼職賺比這多划算吧 人為五斗米折腰
作者: dreamso (幸運草)   2017-07-20 15:41:00
其實我覺得至少有注意到此議題 ,是好的 但要申請同意是哪招?? 誰敢申請 申請時主管會不會說 {你太閒嗎??}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7-07-20 15:50:00
需要申請基本上就還是不信任,有罪推定
作者: lukasformac (dki )   2017-07-20 19:25:00
到底是有多不食人間煙火?民間公司禁兼差的一大堆。如果是勞工,不爽只能換老闆,還能怎樣?要求能兼職就把你炒了,哪來的申訴管道?哪來的考績乙等?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17-07-21 00:41:00
"一大堆"?我勞工年資15年6間公司沒遇過,哪間有禁止兼職的講來聞香一下?
作者: dreamso (幸運草)   2017-07-21 04:56:00
l大 我門平心而論 民間一堆禁兼職?????? 沒吧????
作者: lukasformac (dki )   2017-07-21 11:39:00
我在3間公司打過工,都是坐辦公室的,都有公告正職人員不能兼差。其中一間打工的公司,有幫客戶處理勞動契約,幾乎每間都有禁兼差條款。平心而論,我的經驗是民間公司「一大堆」禁兼差更何況,就兼差而言,就算比照勞工,也是雇主明文定不准就不准,有什麼好跟勞工比的?
作者: abcde78555 (柯比布萊恩特)   2017-07-21 16:18:00
要比照勞工就全比照啊,還自助餐喔,專挑勞工不行的比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17-07-21 17:25:00
3間公司=一大堆
作者: DongRaeGu (東拉菇)   2017-07-21 19:46:00
垃圾資進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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