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非現職應徵事求人

作者: leavefish (宇)   2017-01-04 09:59:52
各位版上先進好,
小弟不才也在板上一段時間,
想請教大家,
本身是103年初等合格,於104年八月離職
(記得103初等是最後一次綁約只要一年),所以應是無轉調限制
這個月剛好在事求人看到家鄉難得有開書記缺,
也知道大多都要現職人員
只是想詢問確定一下
究竟這個規定是有明文法規規範呢,還是一般行政的慣例?
另外,大多職缺說明在資格條件那邊就有寫要現職人員
但我這個缺,是在下面應附文件那裏,才寫需要現職派令,
請問這樣是否有一點機會@@?
感謝各位寶貴的意見~
作者: wave1et (百分百殖利率)   2017-01-04 10:23:00
直到打去問 看對方肯不肯報非現職 應該要簽到銓敘部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7-01-04 10:29:00
人事行政總處給的規定,要任用非現職,要先獲得上面同意因為補人員以考試分發跟指名商調兩種機關任用非現職,人總處之前是有 5:1規定人總處有講,若還有候用名單,不能在沒有獲得同意前用非現也就是說,考試錄取人員有其補入優先若已經沒有候用名單在那邊,人總處其實並不會強擋但是,用非現職要件就是 "公開"避免私下授受,損害到其他想要回到公職體系的非現職權利至於原PO,建議多問問,機關有時實缺跟編缺其實有落差長官要不要開缺出來,有時候是 "選擇"但是,若我是機關首長,我只會問 "你做一年就離職理由"你是因為家庭或者是其他因素不得不放棄公職?你又有何條件跟價值,要機關"不惜麻煩"要任用你??建議原PO自己多省思一下
作者: Lumia520 (@@)   2017-01-04 10:38:00
十個現職缺,才會有一個非現職的晉用。再不然就是職缺有特殊需要,久未徵求到人。
作者: a2161 (a2161)   2017-01-04 11:13:00
重考一次,名次考好一點就能選地點。憑實力考上,就沒人能擋你。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7-01-04 12:32:00
重考比較快
作者: TEYU21 (恣意妄為)   2017-01-04 12:34:00
M大超級好心,這些面試問題真的要好好思考怎麼回答,大推
作者: fox1103 (狐狸)   2017-01-04 12:35:00
重考後是要算考試錄取人員,要跑訓練期跟試用期後才能用之前的銓敘審定嗎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7-01-04 12:41:00
重考如考上,報到當天就可以備妥資料送審不過機關要先發派令吧...沒派令無法任用
作者: fox1103 (狐狸)   2017-01-04 13:34:00
所以還是要考試合格後才能任用啊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7-01-04 13:49:00
不用,報到當天就可以了,派令生效日可以往回頭壓報到當天有派令才可以報送審跟現職考上,離職報到,視同調任,是很相似的
作者: fox1103 (狐狸)   2017-01-04 13:59:00
了解,還是重考比事求人實際多了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7-01-04 15:55:00
可以雙管,只是自己要有心理準備(上面提的這些)
作者: futureq (無名再見)   2017-01-04 23:27:00
可以去面試,如果面試過了,機關可以再報非現職任用如果機關不願意就直接把你刷下來。不過熱門的缺輪不到非現職的,只能挑沒人去的缺~
作者: gswang (小技工)   2017-01-05 02:24:00
土木職系回任沒問題吧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7-01-05 14:53:00
土木??? 根本缺額錄取,不用擔心沒有人要你啦...專技轉任也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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