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拒絕國旅卡 還我加班費

作者: Feynman5566 (費曼五六)   2016-12-13 15:10:58
※ 引述《jongam (Csardas)》之銘言:
: 這次資進黨明目張膽的亂搞
: 原先是不休假的加班費
: 領了還要列入所得申報
: 現在竟然可以指定消費用途?
: 圖利資方可以這麼大搖大擺嗎
: 我覺得直接一點 還我們不休假加班費就好
: 也不用搞什麼國旅卡了
: 拒絕國旅卡 還我加班費!
國民旅遊卡為什麼是不休假加班費
不是強制休假14天在給16000去消費嗎
明明是有休到假阿? 討教謝謝
作者: szuchi0912 (chi)   2016-12-13 15:16:00
維基把歷史沿革講得很清楚,你有興趣可以看看
作者: iris416 (Mei-Mei)   2016-12-13 15:19:00
第一、加班費計算,假設我14天都不休假,以薦六每小時200元*1天8小時,可領1600加班費,14天領1600/天*14=22400,早就不只16000,國旅卡就是拿加班費規定做定額消費第二,一般勞工休假沒有強制天數,加班幾天核實算加班費,沒有像這樣被規定消費的,公務員14天沒休完,也不會補算加班費給你
作者: TsaoJJ (完全沒有畫面)   2016-12-13 15:21:00
應該是以前可以那14天全部換錢 現在強迫一定要休
作者: iris416 (Mei-Mei)   2016-12-13 15:22:00
這道理可以想成,政府沒收你14天加班費變成國旅消費額度16000,強迫你去用,這還有臉說是補助我還真是不懂
作者: Feynman5566 (費曼五六)   2016-12-13 15:25:00
可是一個要上班 一個不用啊 沒上班就沒不休假加班費怎麼會是說拿加班費去改成旅遊卡消費
作者: iris416 (Mei-Mei)   2016-12-13 15:25:00
其實這很容易愚弄不懂的公務員,我到進公職第5年才懂原來是這回事,以前我也以為是福利,真的自己不搞懂才會被賣了還幫人數鈔票正常來說,特休假本來就是有支薪的啊 民間福利好 符合勞基法的公司都是這樣的公務員不發不休假加班費是帶頭違法的
作者: z5137964 (命運)   2016-12-13 15:28:00
勞工會說他們特休沒休就什麼都沒有,像前陣子跟朋友討論勞保跟公保,朋友說他們公司沒幫他保勞健保.......現在就是什麼都要跟最差的比就是了!
作者: iris416 (Mei-Mei)   2016-12-13 15:32:00
我知道總有人這樣說,但鬼島就是比爛才不會進步,勞工沒有應該針對的對象是老闆,怎麼會是讓公務員也沒有?然後公務員也覺得勞工沒有 自己權益受損覺得沒關係 反正跟勞工差不多事實上 我身邊的親友很多到好公司,福利跟加班費制度都比我好太多,所以我認為怎麼總是往下比而不是往上比?
作者: fatpig12345 (爽朗的幹勁)   2016-12-13 15:47:00
對想休假且職等還不夠高的人來說,是可接受但對補休都補不完,職等又高的人來說… 只有X
作者: sf6201 (放手是更有智慧的獲得)   2016-12-13 16:04:00
這社會就是這樣,我沒有的你也不准有,我有的你沒有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6-12-13 16:04:00
當初阿扁推強制休假,其實很會算,對政府來說,不管你有沒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6-12-13 16:05:00
有休假,政府分配給你的工作量反政是固定的,不會因為你休
作者: sf6201 (放手是更有智慧的獲得)   2016-12-13 16:05:00
訪問者還說:要比照公務員!那別的公司福利更好你要不要
作者: sf6201 (放手是更有智慧的獲得)   2016-12-13 16:06:00
叫貴公司也比照辦理呀?奇怪耶!!
作者: iris416 (Mei-Mei)   2016-12-13 16:08:00
就是變相無薪強迫送去旅遊的假啊 與其參加自己不想要的旅遊行程 還寧可在辦公室把業務做完 反正你休假去跟爛團事後還得自己晚上加班處理白天跟爛團累積的公文
作者: sf6201 (放手是更有智慧的獲得)   2016-12-13 16:13:00
X海福利那麼好,怎不敢說叫他門砍的跟你們一樣?或叫請貴公司弄得跟他們一樣好?一直嚷嚷公務員怎樣怎樣喜歡你也可以進來呀!
作者: iris416 (Mei-Mei)   2016-12-13 16:15:00
結論:公務員人人可欺
作者: jack0520 (迎接下一個挑戰)   2016-12-13 16:16:00
簡單的說就是,你如果本來就要放那14天的人(即使有不休假加班費也要放假的人)你賺了16000,如果你是都不放特休的人,只想領錢的人,那妳就只能被強迫不能領14天的錢而必須放假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6-12-13 16:37:00
所以簡化來講,它是挪原本"可能要出的不休假加班費"的額度來出這筆"強迫休假補助費"
作者: knowing (花轟)   2016-12-13 16:45:00
就是14天內沒休完是要可以折算成加班費的,14天沒休就領日薪*14,有的人折算下來還比16000多,現在要你都休完給你國旅卡,不休完也不會折算加班費給你忙的人當然要加班費,誰要什麼垃圾國旅卡買東西買東西還限制一堆 不如沒休就給加班費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6-12-13 16:52:00
其實應該想的是,如果不給國旅卡,政府強迫14天必休,不休視同自己放棄也不給加班費,這樣搞的話是否有正當性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16-12-13 17:03:00
覺得有賺到的大概只有我這種委一二的,普考日薪都超過了
作者: wwf0516 (....)   2016-12-13 17:03:00
你以為公務人員人人都可以休完14天嗎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6-12-13 17:09:00
所謂的強制休完還是要你自己排休假日,你忙到沒時間休的話要怎麼排?
作者: iris416 (Mei-Mei)   2016-12-13 17:11:00
排休可能還是得在營休假......那不是例假 是休假,例假是強迫不准上班 休假是可以叫你來上班 但要給加班費
作者: knowing (花轟)   2016-12-13 17:27:00
公務員哪有什麼例假休假日 那是勞工才有 公務員加班費還都沒加乘
作者: luffyll (大老鼠)   2016-12-13 17:28:00
維基百科 - 國民旅遊卡 https://goo.gl/NEz7GO
作者: knowing (花轟)   2016-12-13 17:31:00
一例一休不適用公務員公務員只有休息日 沒有例假日
作者: wxoox (nick)   2016-12-13 17:35:00
所謂的強制要休完就是你工作網址放了3天假,也當你放14天完只
作者: knowing (花轟)   2016-12-13 17:36:00
干例假屁事btw扯遠了
作者: wxoox (nick)   2016-12-13 17:36:00
不過目前整個社會應該不會相信有很多忙到沒法休假的公務員
作者: ryuke (no holidays)   2016-12-13 17:36:00
給你16000還政府賺很大,你拿時薪*8*16天算算
作者: knowing (花轟)   2016-12-13 17:45:00
就是忙的人休不完啊,請休假只是為了把國旅卡用完,不然加班費沒有,國旅也沒有不如回歸加班有加班費,休假就休假不要國旅卡,比較能適用每個人狀況
作者: behemoth (貝西摩斯)   2016-12-13 18:49:00
因為現實狀況就是你忙到沒時間休,特休會剩超過14天
作者: toy4500809 (Q&A)   2016-12-13 19:16:00
原來特休有錢啊 了解了
作者: flyidiot   2016-12-13 19:17:00
作者: iris416 (Mei-Mei)   2016-12-13 19:25:00
特休是有薪的!!請弄懂這點,要不然就容易被洗腦「沒有工作就不發薪 補助國旅是恩賜」的錯誤觀念如果特休無薪 跟放無薪假沒差別現在的國旅作法是特休沒有錢 只給國旅卡16000額度 是非常不合理的
作者: aguey (aguey)   2016-12-13 19:59:00
菜比巴!沒聽過不休假加班費!!!
作者: ksxo (aa)   2016-12-13 21:51:00
既然覺得這樣讓公務員賺到有休又有補助 那就取消規定不就好
作者: a6837497 (嗚哇~)   2016-12-13 22:12:00
有一種東西叫在營休,不是不休完是根本休不完,強制也只是說說的而已就像補休給你6個月內休畢,最後都送給機關了 XD 不是不休而是休不得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6-12-13 22:51:00
其實不管會不會休到14天,都是對個人自由選擇的剝奪這個制度本質上就是在你本來就該有的特休假,加上強迫性的的限制條件,逼你一定要休完,國旅卡只是精算過後政府還是賺的前提下的補償
作者: chaoliang (很涼~很涼~)   2016-12-13 23:21:00
其實我剛開始也滿不清楚的 為何休假還給你錢
作者: tenka92417 (不識庵宗心)   2016-12-13 23:44:00
還有,職等越高的越吃虧
作者: colin173   2016-12-14 00:31:00
這事換另一種民間說法舉例,就是當你的老闆某天對你說:為了你好、大家好、公司好以及公司的上下游合作夥伴好,我決定把你的加班費都花在某下游夥伴辦的尾牙上,要來參加唷~你是否能接受^^?
作者: iris416 (Mei-Mei)   2016-12-14 08:28:00
該休的特休沒休本來就是要給加班費 週休二日也有算薪水不曉得為什麼那麼多人覺得休假沒有領薪水是應該的 照這邏輯思考 週休二日不用支薪囉?如果不支薪 就是強迫大家休14天無薪假 然後賞你一張16000國旅卡當做補助,看起來好像福利很好ㄧ樣 殊不知那骨子裏是我們自己的加班費 公務員自己不知道,外面民眾當然更不知道,可憐公務員錢被拿走了還被民眾仇視現在又要拿8000救陸客一條龍 當然會不爽
作者: chaoliang (很涼~很涼~)   2016-12-14 08:49:00
所以14天本來應該是有支薪的 但是這14天薪水被拿去要求強制買東西了……正常應該是14天一萬六然後都不休再給一萬六 這樣嗎?強制買東西 要你放假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16-12-14 08:54:00
但如果自然狀態下真的都能休到14天,這1.6w的確是多給的
作者: iris416 (Mei-Mei)   2016-12-14 09:01:00
並沒有多給!!以薦六加班費來說 14天加班費超過16000!!16000的基準是用委一算的!而且對想拿現金的人來說誰會想要去買特約商店的東西!
作者: chaoliang (很涼~很涼~)   2016-12-14 09:23:00
原本:休14天 薪16000 不休可換16000 所以你會有32000現在:休14天 薪0 不休不能換錢 你全休可有16000買東西 (14天無薪假+一堆東西)你不休就是(做14天無薪的班+完全沒東西)應該是這樣吧?
作者: iris416 (Mei-Mei)   2016-12-14 09:28:00
不是可領32000 ,是14天加班費應該核實支付,你平常1小時加班費200元,做14天(共14*8=112小時),起碼應該要領20000以上的加班費,但現在不發,只給16000刷卡額度,理論上大家應該是想領20000多現金的吧?現在的制度c大是理解正確的反正現在14天是無薪休假 如果你來上班也沒有錢公務員從來不圖政府要多給我們16000,只要求基本上應該得到的報酬,但是把國旅卡淵源抹到這是我們多的,應該砍掉甚至配合共體時艱,很難令人信服
作者: chaoliang (很涼~很涼~)   2016-12-14 09:49:00
他我原本那邊改一下14天薪有的拿再加一日薪*幾天未休 這樣吧?錯了錯了 是原本有14天薪+一時加班費*未休時數然後都沒刷的話 年底那張薪資憑單就會少16000吧?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16-12-14 10:30:00
所以我說在14天能"自然休完"的狀態下,休假本來就有薪,也沒有應休未休加班費的問題,跟職等及俸給多少無關啊不過如果沒有強制休,我也不會硬要把他休完,換錢比較實在
作者: het97306 (a i b t)   2016-12-14 12:38:00
充公隔年不累加,一律重算假,這樣跟強迫休是一樣的道理月薪制你特休本來就有錢了,只差在你不休不給你加班補助,修了給你16000,你有本事一天刷完16000,其他十三天不休充公也沒差
作者: greentea952 (茶)   2016-12-14 15:10:00
Google很難嗎..
作者: cool34 (酷的34)   2016-12-14 16:18:00
你以為po了三行就不是廢文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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