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公路總局將改制為簡薦委制

作者: bota (llll)   2016-11-04 17:58:43
答案揭曉了, 用商調的思考模式去認定職等(二類或三類轉任)
(1) 符合二類轉任的資格, 可以提職等, 但在商調一般行政機關(如學校)踢回去
(2) 符合三類資格的, 只能提俸級
就是要省錢的,
酸民一直覺得可以提到八職等(假設全甲, 佔副工的缺), 真的很好笑
ps: 不過話說回來, 竟然談出比照商調標準認定,
萬華那間的廢物真的沒下限
ps: 那些被亂派工作, 不敢陳述意見的, 自己真的保重
作者: porkeey (ptt)   2016-11-04 18:02:00
呵 這樣是對他們有利嗎?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11-04 18:31:00
萬華那些人又沒差XD
作者: vic2k5   2016-11-04 18:59:00
這就是我最怕的,那還不如一開始就快走,不然就越陷越深XD
作者: Tywang (..........E)   2016-11-04 19:25:00
本來就是這樣,二類或三類方式,一直沒變,並沒有什麼特別優厚的改制方法,一直說已經有方式了所以不需再另外弄個轉任辦法,說實在若扣掉獎金,就算領表七也沒好多少
作者: porkeey (ptt)   2016-11-04 20:53:00
差在年終跟考績獎金 工獎是被扣除的
作者: malowda (malowda)   2016-11-04 22:55:00
都還沒談好,真不知道你們看人吃米粉在喊燒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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