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oputitina (無房無車無女友φ(._. )>)》之銘言:
: http://goo.gl/SCiJ5i
: 案名已經說是「六川電梯」,
: 難道不能直接用報價單請該廠商直接承包嗎?
: 上開作法是否為採購法所不准?
: 兩次招標,兩次都家數不足無法決標,實令人不解。
借標題問一下板上的各位先賢
那如果機關要大量採購X軟的某軟體或作業系統呢,假設共約也沒有,建議以何種方式辦
理招標才好?(限制性OR公開)
金額適用條約及協訂
公開招標,可以提及軟體名嗎,會不會違反26條規定?
限制性可以只約哪幾家,其他廠商會不會覺得不公平?
各位先賢會用甚麼方式辦理採購呢?
對了~~先說一下微軟不投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