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必看!檢察官談虛報加班或重複請領觸法
公務員生涯常需請領加班費、差旅費及國旅卡補助等小額補貼,但常見因貪小便宜浮報而
觸法,嘉義地檢署檢察官江金星今天在嘉義縣布袋鎮公所演講時說,公務員虛領加班費、
重複請領及詐領鐘點費等,觸犯貪污治罪條例的金額常僅有數千元或萬餘元,卻觸法而留
下前科,甚至入獄、丟了工作或被褫奪公權,得不償失。
布袋鎮政風室主任李思賢邀請江金星主講「公務員申領或侵占小額款項及其他與廉政議題
有關之法治教育宣導」,讓公務員瞭解易觸法案例。
江金星說,曾有某機關主管未依申報出差日期實際前往出差地點執行公務,而是在辦公室
或去演講、餐敘,分4次申請差旅費共9233元,卻觸犯貪污治罪條例的利用職務上機會詐
取財物罪被起訴,刑度可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另有約聘人員,已獲聘考試監場人員,同日卻申請專案加班8小時,被政風室查獲,才沒
領到加班費,但已觸犯刑法詐欺未遂;有警員虛填超勤時數統計表,請領3千餘元超勤加
班費,觸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
江金星也說,曾有里幹事用國旅卡購買衣物,先核銷駐里事務費,又申請公務員強制休假
補助費,重複請領1萬餘元,也同樣觸法;江金星提醒,單位主管平常要多留意部屬生活
動態,如突然開始背起名貴包、開名車或有違法兼職、賭博等情形,適時提醒申領費用規
定,並確實審核支出單據等,善盡督導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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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度真的很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