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人民對政府行文(簽證)

作者: y11971alex (Indigo)   2016-06-15 23:54:34
小弟目前在加拿大,家母要依親申請居留證,以前曾經有發過,但是過期了,現在重新申
請,要求填以前的簽證字號,但是都將近三十年過去了,以前的護照早就不見。現在多倫
多代表處要家母具文,以資憑證,但是沒寫過公文,找了一本參考書出來參考,請問下面
這寫法對不對?
  呈為呈請事,具呈人加拿大國民OOO前於O月O日於外交部網站填具表格申請
  簽證,惟上次發給簽證之字號一項,已二十年前,因該護照已經遺失,無從報備,
  只得留空,理合呈乞
  批示衹遵為禱。右呈
 駐多倫多經濟文化辦事處
                  中華民國O年O月O日具呈人OOO謹呈
請公文達人幫幫忙喔,不需要太詳細
[如果本文不符合版規請通知自刪] 以前在他版發過不過只有一個人回答@@
作者: ezmantalk (來練肖話)   2016-06-16 01:55:00
民眾對政府不一定要用「公文格式」用紙寫一張「說明書書」或「切結書」(文內寫"具文"沒講是說明還是切結)然後給當事人(應該是令堂)或你打字(寫)內容 令堂簽章內容白話一點就好 也不要有"批示祇尊為禱。右呈"這種古早公文應用語 自已把地位寫成祈求寫本人OOO申請依親居留證需填寫申請表格,惟申請表內發給簽證欄位因歷時二十年餘已遺失相關護照、證件可考無法填具,今出具說明書(切結書)俾供貴代表處憑辦
作者: y11971alex (Indigo)   2016-06-16 02:20:00
對方其實也沒有講清楚,只有說要書面表達,大概是證明機關沒放水的意思有案可查的意思
作者: ezmantalk (來練肖話)   2016-06-16 07:27:00
切結效果重於說明 該欄位不填有書面即可我會傾向用說明書
作者: abelexam (做一行怨一行)   2016-06-16 09:46:00
推一樓,其實可以想一下自己收到這樣寫的公文會不會火大
作者: spector66 (天氣預報)   2016-06-16 09:55:00
民眾寫給政府單位的用口語寫就好了 不用想太多啦
作者: ss860708 (小小太)   2016-06-16 12:29:00
遇過字不會寫寫注音的勒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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