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拿到證書,可以辭職?

作者: futureq (無名再見)   2016-05-19 23:47:44
就算被關後還可以回台北市政府上班
http://news.tvbs.com.tw/old-news.html?nid=138350
即將進駐的辦公室,座位還沒有清空,架上滿滿的公文夾,都是余文的新挑戰,不過兵役
處已經張開雙手歡迎。台北市兵役處長朱亞虎:「兵役處歡迎他,跟歡迎所有人一樣,所
以他來了以後,會特別關照他,特別地教育他。」
台北市政府發言人羊曉東:「余文依相關的程序提出申請,經過相關的晉用程序,確實獲
得錄取了,這個個案,沒有特地向郝市長報告。」
強調任用余文,完全按照法定程序,而市長郝龍斌事前也不知情,就怕余文與馬英九特別
費的敏感關係,又讓外界有做文章的空間。
※ 引述《gotopark (Qgirl)》之銘言:
: 這不是我本人的問題
: 只是有聽說
: 如果對現職不滿意
: 拿到證書後可以辭職嗎?
: 可以到行政院的事求人找工作嗎?
: 找離家近的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的?
作者: hune (無)   2016-05-20 00:19:00
你好壞XD
作者: SkyPtt (藍天白雲綠草地)   2016-05-20 00:44:00
余文回任原機關,本來就沒有前篇討論的綁約未滿的問題立法委員通過特別費除罪化,更厲害的是立法委員吧公務員隨便不小心,就判得比殺人放火詐欺還重,褫奪公權期滿,難道就該失去服公職的憲法權利?公務員一樣是勞工,其人權卻比詐欺犯還不被注重
作者: BlackCoal (居士隱埋偏仕)   2016-05-20 07:28:00
按照判決結果來看,偽造文書通通是他一意孤行搞的,然後北市府卻張開雙臂歡迎他回任,所以他是背黑鍋?還是真的罪大惡極貪污偽造文書?重點不是他,是他背後的制度或集團的問題吧詐欺犯如果要回任銀行相關工作,有公司炮隉H
作者: sweetJ (嗯...是我)   2016-05-20 08:01:00
余文幫皇帝頂罪送他登基,給他個官做做錯了嗎?舉了余文的例子怎麼可以忘了高級外省人勒
作者: futureq (無名再見)   2016-05-20 08:14:00
忽然想起~羊曉東這名字,在林千文該案也出現過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5-20 11:38:00
台灣都有郵包炸彈暗殺副總統的後來當立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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