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連續二日病假需診斷證明之規定?

作者: fiper (fiper)   2016-04-23 22:10:11
因為鄙單位人力十分不足,
休假就要麻煩同事,很難請整天病假
但身體真的很不舒服
因此如果進機關辦完必要公事後
之後請半天病假
例如星期四 上班,半天病假
星期五 上班,半天病假
請問這樣算不算連續二日之病假,需要提出診斷證明?
作者: wands (麥香紅茶NN￾ ￾N )   2016-04-23 23:11:00
問貴單位人事
作者: kcento (kcento)   2016-04-23 23:17:00
作者: sakamooto (你的成功,我的壓力)   2016-04-24 00:02:00
我認為不需要~ 不過建議跟人事確認~
作者: xiun0723 (忘記妳的臉)   2016-04-24 01:32:00
各單位自己訂的,問你們家。他想半天就要也ok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6-04-24 04:20:00
這不算"連續二日"吧,中間有上班所以中斷了呀
作者: MiaoXin (妙信)   2016-04-24 10:03:00
有上班所以中斷
作者: tracheids (大雄)   2016-04-24 19:19:00
不算連續二日阿
作者: Kinus (媽呀好大一顆炮灰)   2016-04-24 21:26:00
這樣連不連續還需要網友幫你判斷唷?^^;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