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想調回台北跟家人團圓,在事求人上看到2個職缺,
麻請板上先進指教:
一、交通部航港局
1、官職等: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2、工作項目:
辦理局務會議、各級會議管考、施政計畫、
行政績效及施政報告等研考業務相關工作。
二、交通部觀光局
1、官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2、工作項目
(一)旅行業相關管理法規之擬訂、修正與解釋。
(二)旅行業及從業人員之處分、訴願及行政訴訟答辯、行政執行。
(三)旅行業及從業人員之管理輔導、稽查、違規取締。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想請問這兩個職缺OK嗎?單位風氣、業務性質以及要不要常加班,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