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好:
今天問人事有關103高考休假年資問題:
人事說我要合格實授後,才有休假問題
若有休假年資要併計,因明年才合格實授
故後年才可併計,此說法是否正確?
因我之前po文問的結果為明年就併計了。
我的情形:
103 8/11關務基礎訓
103 10/27高考報到(關務離職日和新單位報到同一天)
且有四年休假年資
明年我休假天數為何?
感謝前輩回答。
作者:
yoluyolu (yoluyolu)
2014-10-28 21:55:00以前是直接接續但記得今年就有年資中斷的問題了 似乎是等於明年只有十二分之三休假天數的樣子
看起來是後年才會休假正常化..我也是跟你一樣類似的問題
作者: letumvelvita (小ㄡ) 2014-10-28 22:14:00
明年是依你今年在職比例算休假年資後來才看得出併計後的休假年資年資併計有差的是 併計後超過三年的明年休假可以 在職比例*14 會多一點你關稅前的年資有中斷嗎??
l大 關務前的年資有中斷 那休假年資併計是明年還後年感謝回答
作者: letumvelvita (小ㄡ) 2014-10-28 22:24:00
應該說明年是5*14<--併計年資影響在這要合格實授後才能請休假 併計年資跟合格實授的關係還真要請妳們人事好好解釋連結的法條在哪他如果堅持不讓你乘14 你就請他拿出法條巴
作者:
joshju (joshju)
2014-10-29 17:03:00明年是14*(5/12),記得資料備齊給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