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女友今年有幸考上高考
不知道版上是否有人事高手
想請問一下婚假補助問題
依據最新的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第27條最新規定:
占缺訓練人員訓練期間,得比照用人機關(構)學校現職人員支給婚、喪
、生育、子女教育補助,及比照用人機關(構)學校現職人員撫卹相關規
定之標準支給遺族撫慰金,並參加全民健康保險、一般保險。
另外結婚補助請領方式(以事實發生日期後3個月個向服務機關或學校申請;
補助標準以事實發生日期當月薪俸額)標準請領結婚補助。
現在我想請問的是
目前女友無業中,而我們訂於10月1日結婚,
高考放榜後到新機關預計最快10月20日報到,
這樣是否還算是符合規定可以請領結婚補助呢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