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會覺得煩就代表你的公文造詣不夠高,
身為中央單位,機關發出去的文有很多時候是帶有行政命令的權限的,
甚至會被底下的縣市政府拿去當參考或是依據,
所以公文不但不能錯,還要儘量避免有灰色地帶存在,
不然別說是下屬機關誤解或是故意曲解公文涵義,
隨便遇到個刁民你們機關可能就得花錢請律師上法院了,
而且只要公務員當久了就一定知道,
遇到有好康的時候下屬機關個個義不容辭,
如果是拍康的時候多的是推託閃躲飄,
然後你公文還寫的模稜兩可,這根本就是幫他們找藉口卸責,
到最後倒楣的一定是你這個承辦。
所以別覺得你的長官龜毛,單純只是你的歷練不夠而已,
等你文寫多了之後自然會知道該字句該怎麼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