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租辦公室的採購…

作者: qazxc0831 ((隨遇而安))   2014-07-01 21:06:59
查過採購法、機關指定地區採購房地產作業辦法及最有利標作業手冊後,有幾個細節請教

1.公開客觀評選vs.公開客觀勘選,作業內容主要差異點是?
2.若採購單位很堅持要走『評選程序』,而不採『勘選程序』,這是行政裁量空間嗎?還
是可以拿出『最有利標作業手冊』來說服採購?
3.『最有利標作業手冊』與『最有利標評選辦法』,之間的競合關係是?…我知道『最有
利標評選辦法』是法規命令,那『最有利標作業辦法』是行政規則吧!?具體執行細節上
,以何者優先適用呢?
作者: werther945   2014-07-02 09:23:00
公開勘選是用採購法22條1項11款的限制性招標(準用最有利標)公開評選是走公開招標(最有利標),要報上級機關核准招標決標方式的選擇是取最適合的只要合法老闆也同意,也沒有說一定要用那一種方式另外就是準用最有利標決標還是要議價(要簽底價)最有利標決標是只要評選為優勝的時後就決標了
作者: liaomy (挪威的森林)   2014-07-03 00:16:00
用勘選比較好啦不用外聘委員一家就可以開標不必報上級機關實在想不出誰頭殼壞了用公開招標的最有利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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