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爬了一堆辭職相關的文章
大多數的辭職都是寫30天內的日期
我想請問如果從提出報告到離職
有可能在14-21天內辦完辭職與交接嗎
例如直接在辭職的報告中直接把離職日期寫3個星期後
(7/1提出報告,裡面寫7/21離職)
直接把希望離職的日期寫出來,push長官早點讓我完成離職手續
單純不想拖太久,怕業務愈堆愈多
謝謝
※ 引述《blueunwell (迷惘)》之銘言:
: 小弟考上去年地特三等
: 實務訓也都還沒結束就已經萌生退意
: 想請問大家怎麼跟科長提辭職的時機與理由?
: 因為我的業務其實很繁重
: 先前去受基礎訓時也是別人在扛我的業務
: 不過看的出來大家做得都不是很開心
: 想請問版上的前輩是否有能夠較快離職的方法(我想趕快換工作)
: 又不會讓同事覺得我是把爛攤子又全部推出來呢(雖然我本身就是接別人的爛攤子)
: 怎樣的理由才不會被長官慰留呢?
: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