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離職商調

作者: apm50 (apm50)   2014-05-31 11:51:21
小弟目前任職A法院委三職員,錄取B法院同一職務之公開甄選後
A院院長拒絕商調,故想用離職方式取得B法院的任用,而B法院也
同意以非現職任用,但不建議,怕銓敘部不同意的話我就沒工作了
但是昨天問銓敘部特審司的人員,他們是說只要非分發辦法第9條
但書情形,或是該職缺係長年遇缺不補的職缺,都會同意機關任用
非現職人員,我想請問板上有跟我一樣情形而成功任用的嗎?
因為本院還沒聽過有人這樣做的,風險太大??
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人員分發辦法§9
用人機關職缺無公務人員各項考試錄取及申請補訓人員可資分配時,得報
經分發機關同意後,自行遴用具任用資格之合格人員。但當年度經用人機
關提報用人需求並列入考試類科者,於考選部舉行考試之日起至正額錄取
人員分配結果公告日止,不得自行遴用具任用資格之合格人員。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05-31 12:05:00
只能說...要嘛就賭下去,基本上B機關若真的肯幫你也會幫你想辦法弄個鍋慣應位置給你...看你要不要賭啦個人認為你若A院過的想跳樓.......
作者: apm50 (apm50)   2014-05-31 12:11:00
只是因為B法院很難開缺,又是家鄉的法院,機會非常難得,不然A院其實也蠻不錯的
作者: wca697 (thefreedomtolove )   2014-05-31 12:50:00
很好奇,為什麼不放你走,既然你是應甄到家鄉法院的缺額,
作者: apm50 (apm50)   2014-05-31 13:19:00
對啊,我也很納悶,最後一句老話......人員不足
作者: ihakkanet (健人就是腳勤)   2014-05-31 13:25:00
人員不足是藉口 長官有升遷的時候 人員就會變得很足了
作者: apm50 (apm50)   2014-05-31 13:33:00
上個院長完全不擋商調,真雖小遇到這個
作者: opm (活著堆好積木)   2014-05-31 15:30:00
辭職就不是商調了,也許是再任?
作者: kit279 (潛水卡實在)   2014-05-31 16:04:00
不放人回家真的很討厭
作者: wands (麥香紅茶NN￾ ￾N )   2014-05-31 17:34:00
風險很大想辦法求a放人 機率比較高。
作者: apm50 (apm50)   2014-05-31 18:45:00
請問wands大風險很大的原因是?因為按照法條及銓敘部的函文所示,好像找不到泉旭不拒絕的理由銓敘部目前已用盡一切辦法,院長還是不放
作者: bookshop (哈)   2014-06-01 00:19:00
遇到不講道理的長官,你就該找個合法的途徑回復正義.
作者: Judicialyuan (鶴驚崑崙)   2014-06-01 00:20:00
哈!你怎麼會有楊隆順完全不擋商調這種錯誤的認知?他任內擋的人才多咧!法院視書記官為禁臠,不放是常態,而且各法院彼此之間也有默契,不會去挖別的法院牆角,所以聽到台中地院同意你辭職再任,說實話我還蠻訝異的,只能說人帥真的有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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