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po極菜鳥行政人員一枚,分發學校總務單位。
業務上常與人事室有所接洽
也常聽說人事室單位很忙很忙很忙......
我沒有要引戰
只是聽說有其他辦公室同仁說打電話問人事室關於教師俸級與公職人員俸點,卻收到「我們不管這個」的回覆
真的有點不太清楚><
是真的非人事單位職掌
還是我們這邊的人事室是個案?
教師俸級俸點是人事業務(收件送上頭審) 至於審核是上頭連這個都不管就真的是不省人事了 你可以錄下來 送上頭
保證她掛掉總務跟人事基本上業務無重疊 唯一可能有的就是
有的人事只號稱它們只管教師及公務員的出缺勤及任免對於短期人力及約聘工 都推給總務(含勞健保)
這我沒有意見 只要貴校雙方談妥就好(人事立場雖然有點.)
但是畢竟 說實話這部分人士可以推的挺乾淨的 如果硬要推但是 如果是這樣 那麼發給教師禮品時就是人事工作了
不要到時又推給總務....(有的人事很敢推)我只能說 唯一有可能爭議的就是編制外人員晉用及薪俸
這個有的是交給總務去處理(意即非公教身分的 人事不管)
說忙.....其實 要看個人生產力 有人可以把自己搞很忙有人可以游刃有餘......
例如NTC很多主管都在比簽字時間晚的 23:55 01:10的很多
如果俸級俸點不是人事室管...那考績上面寫的是誰說的?
他應該是說 它們負責收件及初審 結果是看上頭教育局或是教育部批下來的結果....
作者:
lorica (lorica)
2014-05-27 12:36:00教師俸點是人事處理沒錯,但原po只是聽說,要不要問貴校人
作者:
lorica (lorica)
2014-05-27 12:37:00事到底發生啥事,再來問歸不歸人事管?
作者:
lorica (lorica)
2014-05-27 12:39:00另外你常和人事接觸,對人事工作內容應該比其他單位清楚,
作者:
lorica (lorica)
2014-05-27 12:47:00你聽說的內容,如果不是真的不醒人事,就是不見一大段
作者:
juneday (juneday)
2014-05-27 12:48:00照你文中所講的那是人事業務無誤,但同仁真的是問這個嗎?要不要去求證一下不是只有聽說?我猜原po是出納,出納會跟人事有大量接觸~
作者:
juneday (juneday)
2014-05-27 12:50:00另外,勞保方面本來就非人事權責,人事負責進用程序,但管理是總務的事
作者:
ann99 (安九九)
2014-05-27 13:11:00應該是出納吧!先確定同仁是問什麼吧!雖然說不關人事的事太over,但有些東西其實出納的確也要懂。
作者:
ann99 (安九九)
2014-05-27 13:12:00應該是出納吧<<意思是原po應該是出納人員吧,不是說這部分業務應該是出納
作者:
MrQAQ (你崩╰(Q A Q)╯潰了嗎?)
2014-05-27 14:15:00個案
作者:
IDL (IDL)
2014-05-27 16:42:00人事就是爽 推事情第一名
作者:
juneday (juneday)
2014-05-27 16:58:00對啦,爽到跳樓是不是~~~= =
作者:
kit279 (潛水卡實在)
2014-05-27 17:13:00不要再聽說了 請親自打去問再來分享 = =
作者:
a216034 (aa)
2014-05-27 17:40:00人事潮累Der~~ 本魯的單位700多個 人事才3個在做Ner
作者:
a216034 (aa)
2014-05-27 17:41:00700多人單位只要3個人就能搞定 想必人事真的是很操Der
老師申請出差費,主計審查要確認俸級,非工友,非勞保。人事說沒有在查俸級,所以主計同仁打來我們辦公室問。原po之前也接過人事打來問正式公務人員俸點,所以才好奇說是不是人事真的沒有管這個。
作者:
roy147yo (デラ・モチマッヅィ)
2014-05-27 22:35:00人事單位應該負責:審核旅費報支採用之職務等級是否正確主計會協助查俸級純粹只是不想作更正吧...
作者:
roy147yo (デラ・モチマッヅィ)
2014-05-27 22:36:00主計對於差旅費只有1.預算容納2.核章3.差旅文件+金額加總
作者:
lorica (lorica)
2014-05-27 23:05:00為什麼我覺得原po學校的人事沒說錯....(有誤請更正)
作者:
lorica (lorica)
2014-05-27 23:07:00上禮拜才報差旅費,填:交通工具、誤餐費,和俸級無關...
作者:
lorica (lorica)
2014-05-27 23:08:00還是我職位太低,不知高職位的差旅費可以雙倍?
作者:
lorica (lorica)
2014-05-27 23:19:00還有我收到的差旅費就是車錢+餐費
作者:
lorica (lorica)
2014-05-27 23:21:00還有樓上說的,是主計總處規定的內容,主計總處為何如此規
作者:
lorica (lorica)
2014-05-27 23:22:00定,必須請教主計總處,人事無法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