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非現職人員任用

作者: apm50 (apm50)   2014-05-15 21:56:21
用人機關職缺無公務人員各項考試錄取及申請補訓人員可資分配時,得報
經分發機關同意後,自行遴用具任用資格之合格人員。
1.
某司法機關對外公開甄選,如任用非現職人員,需經銓敘部同意,在什麼情況下,銓敘部會"不同意"?
2.
假設執達員調任書記官,是否就是
以非現職任用而需銓敘部同意?
作者: Judicialyuan (鶴驚崑崙)   2014-05-15 22:13:00
2.不是,非現職是指辭職後再任公務員。
作者: Lumia520 (@@)   2014-05-15 22:14:00
十個考試缺可以搭一個,先看貴單位有沒有十個考試缺司法機關 可能另要說明為何要用這個人吧(機關性質特殊?)
作者: apm50 (apm50)   2014-05-15 22:22:00
該單位人員約20人,這樣是可以用2個非現職人員?還有其他不同意的原因嗎
作者: BlackCoal (居士隱埋偏仕)   2014-05-15 23:19:00
同意原因:後台夠硬。不同意原因:後台不夠硬
作者: Lumia520 (@@)   2014-05-16 00:20:00
我是說開缺人數,不是在職人數,你如果當年考試放缺20人,那是可以任用兩人。合計要有22個缺才行。
作者: adult (批踢踢實業坊)   2014-05-16 03:14:00
同機關當年考試開缺不可能超過10人吧
作者: opm (活著堆好積木)   2014-05-16 06:04:00
同機關開缺怎不可能超過10人?編制大些的機關就有可能了,可再怎樣,能開出的非現職缺,算稀有資源了
作者: apm50 (apm50)   2014-05-16 08:09:00
同"單位"要開缺10人很難吧,我看應該只有北院新北桃園,樓上說是機關缺還是單位?
作者: Lumia520 (@@)   2014-05-16 08:37:00
直接打去人事總處詢問比較快應該是指開缺的機關來算 xx局(含轄下單位)這樣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05-16 09:32:00
開缺10補1,那應該是之前的內規...基本上人行局給的條件很簡單,1.該缺未列管考試分發缺2.招人招不到 3.把招人無應徵情況給人行局4.無候用人員 應該就可以同意開缺非現職反正不管有沒有條件,跟上面報備要開非現職獲准便可
作者: apm50 (apm50)   2014-05-16 09:44:00
人行局跟銓敘部條件應該是一樣的吧,因為司法的分發機關是銓敘部
作者: Lumia520 (@@)   2014-05-16 10:49:00
2.3.4這三個條件不就很困難了? 除非屎缺?
作者: apm50 (apm50)   2014-05-16 11:55:00
我們機關去年甄選一個非現職的,打敗其他現職人員錄取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05-16 11:56:00
總之,非現職以現在來講並非不可能,內規什麼的都已經鬆綁但大前提就是得掌握住(得到上級用人機關同意開非現職)那個內規其實是用來綁一些機關避免過度浮濫任用非現職
作者: ad24 (掛網)   2014-05-16 15:20:00
我們單位有(縣市政府) 科員職(普通賽) 有徵過無人符合資格最後 其實真的有不小的山
作者: haiang0612 (公職online)   2014-05-17 12:04:00
屎缺或酬庸缺..經常都是開非現職缺~~科
作者: Atropos0723 (Atropos)   2014-05-17 19:25:00
郭冠英那個案子就是非現職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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