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柯P為幫違規「特種行業」就地合法 回饋

作者: vn509942 (如履薄冰)   2019-10-06 03:45:58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TcD_TFe ]
作者: DarthCod (鱈魚)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新聞] 柯P為幫違規「特種行業」就地合法 回饋
時間: Sun Oct 6 02:24:25 2019
邊查資料邊寫,應該會罵到柯文哲,可能會波及到陳水扁,領錢的請自行斟酌推噓
先附上祖傳的扁帽當免死金牌(這是明朝的崇禎皇帝賜給我們家的)
https://imgur.com/kHFDXo3.jpg
首先我來講一下「條通」這塊有105年歷史的地區
最早有記載的地圖是在1914年
https://imgur.com/poVERKj.jpg
市區改正之後,當時名為「大正街」的條通是新劃的社區。南方與西方是鐵道、
東方是水圳埤塘、北邊是火葬場。主要的聯絡道路是現在的中山北路
1916年,美國領事館搬到這裡
1917年,御成町市場(中山市場)開張
我們可以在1919年的地圖上看出,當時已經有完整的街廓和建築
https://imgur.com/XpvWfhZ.jpg
至少在林森北路以西,都蓋滿了建築
這塊「大正町」也逐漸往南延伸到鐵路、往東延伸到水圳
到了1939年,這塊地的街廓就長得跟現在差不多了
https://imgur.com/rfSeM8T.jpg
日本人的最後一次都市計畫是1941年
1947年,國民黨據此畫出建築的土地使用分區
https://imgur.com/QTyvkaL.jpg
這張圖裡面,綠色的是住宅區,橘色是商業區
很明顯,除了中山北路和規劃中的南京東路是商業區,一條通到九條通都是住宅區
往後幾十年的都市計畫也沒有太大的改變,直到1979年
https://imgur.com/j9khyWZ.jpg
大家應該可以看出,商業區擴大了。林森北路以西直到中山北路,全部都劃成商業區
也許當時的李登輝市長高瞻遠矚,知道這些住宅會改開居酒屋
也許當時的林森北路已經充滿居酒屋,阿輝伯只想「就地合法」
總之,「條通」的商業分區已經超過了百分之五十
https://imgur.com/kmiTRjw.jpg
這張是1997年,但是根據其他文章的說法,1995年陳水扁就做出這項規劃
可以看見商業區已經覆蓋了八成的土地
最後這是現在的土地利用,除了一點點公園之外,全都是商業區
https://imgur.com/eXrfkOe.jpg
整體看來,台北市一直有在把條通規劃成商業區
可能是被動「就地合法」,或是主動給整區劃成商業區
總之,現在沒有「住宅區當商業區」的問題了
那麼為什麼現在又說「要就地合法」呢?
一般對回饋金的理解,多半是要補償用地變更後的外部成本
像是你家隔壁蓋了殯儀館、汙水處理廠、垃圾掩埋場或焚化爐之類的。周圍的里鄰就會
收到這些單位給的回饋金
或者是當你把農地變更成工業用地,政府就會向你收取回饋金。用來防止你工廠產生的
廢氣、廢水、土地汙染和公共災難。
有趣的是,我沒有在都市計畫法或是台北市的自治條例中,找到任何有關的收費標準
任何有提到「回饋金」和「土地變更」的法條,都沒有「住宅變商業」的回饋
(如果有人熟悉,拜託來打我臉。我查得好辛苦)
我能看到最直接的法源依據,是1995年扁市府的通盤檢討計劃案:
「基於公平原則,新增設之商業區其增加價值,應回饋社會大眾」
簡單來說就是「你開店後地價上漲是因為我讓你合法開店,所以把漲價的錢分出來」
市府要求業主支付回饋金,才能取得使用執照,成為真正的商業區
2005年的馬市府,對扁市府的計畫案做出變更,理由是「回饋金太貴」
然後他提出一套更複雜的公式,導致業主們根本懶得算回饋金有多少
最後是柯文哲,他今年提出的計畫書大幅簡化公式
根據媒體報導,這個算法大約打了四到六折
https://imgur.com/rvd4WKR.jpg
這是現在爭執中的48家業者的分布
我們可以看到林森北路以西都沒有未繳回饋金的業者
為什麼呢?因為李登輝早就讓西側的業者「就地合法」了,搞不好還是免費
相反,東側的22家業者仍未繳交回饋金,整整24年
隔著一條林森北路,差別就是那麼大
回到一開始的問題,為什麼要繳回饋金
這些「住宅改商業」的業主有對周圍造成什麼外部成本嗎?
肯定有,人潮、營業模式一定會影響整個地區的交通或公共安全
但是回饋金有用到這些外部成本上嗎?沒有
我在台北市政府的「回饋金專區」根本沒看到相關的回饋金
這些回饋金最終,只是變成市庫的零頭
我們可以在此總結,市政府是為了分享經濟成果,而濫用了「回饋金」制度
最終非但沒有達到「回饋金」的初衷,反而拖累了經濟發展和公共安全
平心而論,造成這混亂的人是阿扁,即便他是出自好心
馬英九在這基礎上做了毫無意義的改變,除了更複雜
而今天的柯文哲則是在根本沒探究原委下,一昧地想要「解決」問題
他所立基的「依法行事」,本身出自一項錯誤的政策
越是拼命想完成政策的執行,只會越做越錯
不降低回饋金,只會面臨衝突;開放打折,又等於棄守原則
"這個國家不欠缺指出問題的人,而是需要提出解決方案的人,甚至執行解決方案的人。"
作者: maxed (131)   2019-10-11 11:53:00
考慮違建用罰金方式 積滿10萬假扣押門窗.也不用編預算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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