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爆卦] 黨產會「十大僭設」展覽資料

作者: jetalpha (月迷風影)   2019-08-28 00:56:10
心得:
黨產會三週年特展日前已經在光點台北展出結束,版友 billy331(雨蒼)整理
分享十個產權轉移過程非常奇特,當初在特展時被命名為「十大僭設」的黨產案例
,分享在八卦版給大家了解,感謝雨蒼大的分享。
另外文中也提到,這十大顯著個案目前都已經放在黨產會2019年建立的「政黨
不動產查詢系統」裡,這個系統裡面收錄了包含中國國民黨及民進黨在內各個政黨的
不動產,這也代表中國國民黨的黨產除了這十大僭設之外,還有其他沒那麼特殊的
黨產等待大家去檢視,有興趣的朋友也不妨多加利用。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TPL3Iwe ]
作者: billy3321 (雨蒼)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爆卦] 黨產會「十大僭設」展覽資料
時間: Tue Aug 27 23:48:14 2019
大家好,我是前黨產會兼任委員雨蒼。
黨產會三週年特展日前在光點台北已經展出完畢了,但是好像有些朋友來不及過
去看,因此這邊我把當時展出的「十大僭設」貼在這邊,就像線上展出一樣,歡
迎有興趣的朋友一起關心。
特別說明的是,這邊的十大顯著個案都已經放在黨產會2019建立的「政黨不動產
查詢系統」,這是黨產研究的創舉,也是眾人努力的結晶。網站裡面收錄了各個
政黨的不動產,包含國民黨、民進黨的不動產,有合法的,也有非法的。這邊列
出來的,是轉移過程非常奇特的幾個個案,歡迎大家參考。
文中附上了一些圖,歡迎參考圖文好讀版: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66920914.A.EA8.html
顯著個案專區:
https://cipas-pad.nat.gov.tw/picks
十大僭設
一、國民黨舊中央黨部
地點:台北市中正區
https://billy3321.github.io/images/cipas/10picks/1.png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3Wd4d53Dscc
https://cipas-pad.nat.gov.tw/picks/16
概況:佔用日產赤十字社,拆除使用,之後又轉手給黨營事業變賣。
簡介:
國民黨舊中央黨部大樓位於台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11號,鄰近捷運台大醫院站及
中正紀念堂。
日治時期這裡是日本赤十字社,二戰結束國民政府來台,日產成為國有財產,由
財政部國產局接收管理。雖然是國產,但是根據1947年中央日報的記載,國民黨
中央委員會早就將這筆國有房地當作辦公廳使用。
直到1967年,國民黨有改建的需求,才向財政部國產局申請訂定借用契約等文件。
簽約時,財政部國產局特別強調,將來不需使用時,原使用房地應無償還給國家。
雖然國民黨並不符合當時借用國產的條件,但還是順利簽到借用契約。
借用契約於1969年3月30日止,期滿後國民黨沒有繼續與財政部國產局續約,但還
是繼續使用,所以之後的使用是「占用」國有財產。
1980年代,國民黨有承租的意願,於是以國民黨以自己的黨員作保證人,向財政
部國產局簽訂占用保證書,確定舊中央黨部占用房地的情形,再簽訂租賃契約,
期限到1986年12月31日,期滿後續租至1991年12月1日,可是國民黨其實也不符合
租用國產的條件。
1990年,國民黨申請購買此處國有房地,房地總價款為3億7,712萬1,619元。2006
年國民黨將房地賣給財團法人張榮發基金會,房地總價款為23億元。
長久以來,國民黨買此處國產社會大眾有諸多質疑。因此,黨產會成立後即展開
調查,2018年公開調查報告、召開聽證會,並於7月24日作成行政處分向國民黨追
徵11億元(1,139,730,006)。
二、大孝大樓
地點:台北市中正區
https://billy3321.github.io/images/cipas/10picks/2.png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RazUD-lATXo
https://cipas-pad.nat.gov.tw/picks/7
概況:找人頭買國宅出租,之後變賣賺錢(現址為新建案)
簡介:
大孝大樓位於台北市中正區愛國東路100、102號,緊鄰中正紀念堂正後方。原本
的15樓層建物已拆除,現已改建其他大樓。
事實上,大孝大樓原屬鄰近新隆國宅社區的一部分,也就是原本應該是賣給民眾
的國宅。
大樓興建過程中,台北市政府曾經詢問其他機關有沒有意願承購辦公空間,警察
局、傷殘服務中心等曾表達購買意願,但沒有下文。
1983年國民黨中央青工會發公文給台北市國宅處張天泰處長,表示其所屬黃河雜
誌社有意願買二層,之後更表示中央黨部有意全部價購!根據當時規定,興建完
工後的大孝大樓原則上應標售,不能限定購買對象與金額,只由一單位按標售底
價統一價購使用不符合國宅條例規定。最後市政府內部簽辦意見記載:「為該大
樓特定環境之需要,公告標售時應限制投標資格(限依法在中華民國領土內有不
動產權利主體資格之非營利社團或政府機關),以免將來管理發生困擾」。針對
此辦理意見,秘書長馬鎮方批示如擬速辦,市長楊金欉同意。
根據黨產會調查,政府興建國宅中,至今只有大孝大樓是整棟而且限定資格出售,
可以說是專門設計只給特定人承買的國宅大樓。
大孝大樓1985年10月22日才取得使用執照,但台北市國宅處早在1月9日就公告招
標,所以,大孝大樓在還沒取得使用執照時就辦理出售!當時國宅處李德進處長
表示:「本案大樓消防用材未經中央認定…若予標售,則得標者必須裝潢隔間,
更影響其請照;為期早日出售,請先來案簽報市長,以做日後領照之依據」 。
1985年1月25日大孝大樓案開標,中華民國民眾服務總社以近乎底價的金額
4億3400萬元得標。取得房地所有權後,還出租給教育部等機關收取租金。1987年,
中華民國民眾服務總社表示: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是以該社名義標購大孝大樓,
中央委員會已辦法人登記,故擬將土地移轉登記為該會名下。
國民黨取得所有權之後,2002年賣給黨營事業光華投資公司(價金13億元)。後
來,黨營事業再賣給其他人,現由元大集團興建大樓。
2019年5月14日黨產會認定國民黨借用中華民國民眾服務總社標購的大孝大樓及坐
落基地是不當取得財產,並向該黨追徵7.8億元(782,758,715)。
三、婦聯會美齡樓
地點:台北市中正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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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況:國防部蔣經國讓國防部補助他媽媽帶的團體婦工會,買國防部土地,補助
多出來的錢不用還。
簡介:
婦聯會美齡樓位於台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19號,近捷運善導寺站3號出口及成功高
中。
這邊原本是國民黨婦工會的「婦女之家」,1956年為籌建婦女之家,經指導長蔣
夫人核准,向國防部裝甲司令部價購青島東路9號房屋,並得一併使用坐落基地。
1968年,服務工作範圍日益擴展,原有房屋已不敷使用,指導長蔣夫人指示「應
設法擴充」,所以國民黨婦工會要求國防部再將隔壁青島東路7號房地無償借予使
用。
1966年國防部曾經過問國民黨婦工會要不要買地,當時沒有完成交易,但他們仍
然繼續使用。1968年國防部再次詢問,國民黨婦工會認為:「價值過鉅,無力籌
款承購,但要求如仍准照(民國)55年間通知價格7折讓售,可籌款承購。」
1968年財政部曾邀集相關單位討論房地出售,但國民黨婦工會再次表示太貴無法
購買,同時卻要求國防部繼續無償借用房地。國防部表示:「聞中央黨部前曾商
請本部在營產處理價款內,撥出五百餘萬元,補助婦工會購買是項房產……另主
計局會稿已撥款550萬元,經協調該局除支付本案505萬餘元外,餘款由該局去款
索回。」公文往上呈閱後,當時的國防部部長蔣經國批示:「從速照辦,餘款不
必索回。」
簡單來講,原本婦工會認為房地售價太貴不想買,只想要繼續借用,但國民黨中
央黨部商請國防部補助價購,甚至國防部蔣經國部長還主動說,多給的補助不用
繳回給國家。經核定,本案房地讓售價格為505萬5026元,並應繳交使用損失費新
台幣38萬8823元,合計544萬3849元。
然而根據當時規定,此處國有房地要賣原則應公開標售,也就是不能只讓特定人
買,可是案件報到行政院會議後,就決議專案讓售房地給婦工會了。
1982年6月,國民黨婦工會想要再買入鄰接一小筆國有地,所以召集行政院相關單
位在婦女之家開會討論如何順利買地,會議主持人為國民黨婦工會主委錢劍秋。
至12月,國防部表示本地軍方無須公用,所以將土地移交給國產局辦理專案讓售。
1999年,國民黨將土地賣給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婦聯社會福利基金會(為婦聯會相
關團體),買賣價金共計6億元。該基金會買得土地後,2005年地上9層樓建物興
建完竣,即婦聯會美齡樓。
四、國民黨新北黨部
地點:新北市板橋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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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況:徵收土地給黨用,之後變賣獲利
簡介:
國民黨新北市黨部位於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50巷17號,鄰近介壽公園,且走
路6分鐘即可抵達捷運府中站。
這邊原本是大片放領耕地,1956年7月台北縣政府公告土地徵收,徵收原因為興建
會議廳等工程。1966年10月土地徵收辦理完成,台北縣政府取得土地所有權。台
北縣政府說,台北縣民眾服務社原本打算買這塊土地,但「因買賣不合法,改由
台北縣府依法徵收後供該社使用」。也就是說,台北縣政府是為了國民黨的用地
需求而徵收私有農地。
台北縣政府地徵收土地後,於1967年興建房屋作介壽堂使用,房屋所有權也是台
北縣有,而國民黨台北縣黨部及台北縣民眾服務社在裡面辦公。
1980年,國民黨台北縣委員會申請讓售土地,在台北縣政府報請台北縣議會同意
後及台灣省政府核准後,國民黨就先取得一部分的土地。
接著,1984年3月時國民黨再函請台北縣政府出售介壽堂房屋,因其為房屋坐落基
地所有權人,所以不用透過公開標售程序就可以買到公有房屋。經台北縣政府提
請相關單位核可後,國民黨於是再取得介壽堂房屋產權。
買到縣有房屋後,國民黨緊接著6月再申請讓售房屋坐落基地。當時,國民黨還要
求以二年前的土地公告現值不加成購買。不過經查對相關資料,後來土地售價有
高於1984年土地公告現值總額,所以國民黨減價購買的要求沒有成功。1986年台
北縣政府才發出產權移轉證明書,國民黨也才取得土地所有權。至此,國民黨完
成購買本區房地的拼圖。
1991年,黨營事業啟聖公司先向財政部國產局申請購買鄰接畸零地(面積4平方公
尺),一年後(1992),國民黨再將部分土地賣給啟聖公司,自己留著現今新北
市黨部設址土地。
啟聖公司買得土地後,於1997年興建住宅大樓完工,陸續將土地賣給第三人,其
中有部分又賣給另一家黨營事業昱華開發公司。
五、啟聖成功大樓
地點:桃園市桃園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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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況:整棟轉賣黨營事業,只回贈兩層給政府
簡介:
啟聖成功大樓位於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一段32號,鄰近桃園國小,距離桃園火車
站也不遠,周邊商業活動興盛。此處早期為桃園介壽堂,現為黨營事業啟聖公司
興建的啟聖成功大樓。
本案土地原為桃園鎮所有,地上原有一棟日式木造房屋,桃園鎮公所早已借給國
民黨作桃園縣黨部使用,47年桃園縣民眾服務社發函桃園鎮公所:「一、……本
縣境內現有總統官邸兩處,此無他縣市之所無,是為本縣之光榮,因擬籌建介壽
堂一所,以示全縣民眾向國家元首擁戴效忠之至誠……」於是,1;37[m桃園鎮公所將土
地及房屋免費贈與國民黨桃園縣委員會。
購得房地後,國民黨開始籌建介壽堂。房屋興建工程費共120萬元,其中90萬元來
自於台灣省政府公款補助。介壽堂興建完工後成為民眾集會的場所,同時,也兼
作國民黨桃園縣黨部辦公室。
1992年國民黨將土地賣給黨營事業啟聖公司,該公司取得土地後開始興建商辦大
樓。1993年啟聖成功大樓完工,啟聖公司陸續出售房地給第三人,承買者多為金
融控股公司,其中有2戶賣給國民黨、4戶賣給另一家黨營事業昱華開發公司。
國民黨向啟聖公司買得成功大樓房地後,作為桃園縣黨部使用。2014年國民黨將
房屋及基地持分贈與桃園市,但相較先前受贈整筆土地,其實只拿回一部分而已。
目前桃園市將回贈房地提供桃園市水利局辦公,而黨營事業昱華開發公司仍持有
4戶,出租他人收益。
六、梅屋敷旅館(逸仙公園)
地點:台北市中正區
https://billy3321.github.io/images/cipas/10picks/3.png
https://www.facebook.com/watch/?v=1352830384907410
https://cipas-pad.nat.gov.tw/picks/31
概況:「轉帳撥用」無償取得日產梅屋敷旅館,後來台北市府要蓋公園用6.5億
買回
簡介:
逸仙公園在日治時期是一間名為「梅屋敷」的高級餐廳,早期國民黨透過轉帳撥
用免費取得公有地。
二次世界大戰後,結束了日本在台灣的統治,國民政府接收日產。1949年國民政
府撤退來台,在這之前,1947年國民黨台灣省黨部已經申請轉帳撥用88處日產房
屋(之後變更為114處),且當時中華民國還沒正式行憲,還是訓政時期。1948年
中華民國行憲,進入「憲政時期」,應實行黨國分離。然而到1951年,國民黨才
又想以舊時期的決議,免費取得公有房屋所有權。
根據當時規定,轉帳撥用是「使用權」的移轉,所有權仍為省有。因此,原本財
產的權利還是歸屬於政府,只是使用單位不同而已。但是,國民黨卻可以一併取
得所有權。
此外,原本轉帳撥用標的只有房屋,不及於坐落基地,但國民黨取得房屋所有權
後,1954年時又向台灣省政府要求將所屬基地一同轉帳,以免費取得土地的產權。
梅屋敷所在土地,國民黨就是透過這種方式無償取得,後來1978、1995年被台北
市政府徵收,國民黨還獲得徵收補償金6.5億元(659,892,177),目前當地為逸
仙公園。
經調查國民黨以轉帳撥用取得公有地者,約73萬平方公尺已賣給第三人,2017年
6月14日黨產會作出行政處分,向國民黨追徵8.6億元(864,883,550)。
七、國民黨南投黨部
地點:南投縣南投市玉井街
https://billy3321.github.io/images/cipas/10picks/7.png
https://cipas-pad.nat.gov.tw/picks/23
概況:國民黨原本就在上面蓋房子,救國團取得土地之後送給國民黨
簡介:
國民黨南投縣黨部位於南投縣南投市玉井街51號,對面就是南投市市民代表會。
土地原為私人所有,1965年,「中國反共青年團直屬台灣省南投縣團務指導委員
會」以及「南投縣教育會」共同向原地主買下土地。然而,早在土地買賣前,國
民黨1961年7月已經在這筆私有地上蓋房子,房屋所有權人登記為「臺灣省民眾服
務社南投縣南投市分社」。1985年,救國團南投縣團委會將土地免費贈與國民黨;
而南投縣教育會持有的部分,則是賣給國民黨。
簡言之,國民黨先在私有地上蓋房子,後來救國團南投縣團委會及南投縣教育會
將土地買下來,給國民黨繼續用,過了20年後,二個團體再分別贈送、出售土地
給國民黨。
目前此處房地為國民黨所有,作南投縣黨部使用,招牌上另有「南投縣民眾服務
社」的文字。
八、國民黨台東縣黨部
地點:台東縣台東市博愛路
https://billy3321.github.io/images/cipas/10picks/5.png
https://www.facebook.com/cipas.tw/videos/1284519758373443/
https://cipas-pad.nat.gov.tw/picks/18
概況:一直沒付租金使用,後來獲贈土地卻不願意繳稅,之後回贈土地卻還把繳
的稅扣掉變成買地的錢,佔用一塊變黨部
簡介:
國民黨台東縣黨部位於台東縣台東市博愛路430號,早期作介壽堂使用。
此處房地原為「台東縣農會」所有(面積4,123平方公尺),1961年間借給民眾服
務社臺東支社使用。然而,台東市民眾服務社使用期間沒有支付費用,但地主台
東縣農會卻必須支付各項稅捐。1970年間,農會表示為減輕自身財務負擔,所以
將土地贈與現使用人台東市民眾服務社,但當時土地所有權並沒有馬上移轉,直
到1985年國民黨去函要求台東縣農會才開始辦理土地登記。
依照相關規定,贈與土地時,受贈人應該要負擔土地增值稅,也就是說,本案的
土地增值稅應由國民黨繳交。可是,國民黨卻要求台東縣農會支付土地增值稅約
600萬元!幾經協調後,國民黨終表示會配合繳納稅捐。
2000年政黨輪替後開始處理黨產問題,2004年台東縣農會與國民黨協商土地歸還
事宜。國民黨表示,之前接受贈與時有繳交土地增值稅,所以回贈土地必須扣除
這部分成本,折算後還給台東縣農會2,993平方公尺。因此,目前國民黨仍有
1,130平方公尺沒有歸還。台東縣農會接受贈與後,另需繳付土地增值稅1339萬8352元。
目前國民黨留存土地作為台東縣黨部使用,而台東縣農會取回土地後,已自行興
建房屋。
九、國民黨屏東縣黨部
地點:屏東縣屏東市桂林街
https://billy3321.github.io/images/cipas/10picks/9.png
https://cipas-pad.nat.gov.tw/picks/27
概況:不符合申購相關規定卻還是買到了。現在已被法拍(積欠黨工薪資退休金
被告)
簡介:
國民黨屏東縣黨部位於屏東市桂林街38-2號,位於屏東市唐榮國小北側。前陣子
因積欠資遣費及退休金由黨工申請民事執行查封拍賣,現已賣出。
國民黨屏東縣黨部曾經搬遷,舊址位於屏東客運站旁,土地是以「轉帳撥用」方
式免費取得國有地,早期主要由屏東市民眾服務社使用。1980年,國民黨認為該
地點狹窄必須遷建,所以選擇這筆屏東縣有地,請屏東縣政府直接賣地給它。
事實上,這邊早期是軍方的游泳池,且國民黨申請購買前,也沒有向屏東縣政府
租用或借用土地,而是直接依據當時台灣省省有財產管理規則第46條:「非公用
不動產,為社會、文化、教育、慈善、救濟團體舉辦公共福利事業或慈善救濟事
業所必須且以依法設立財團法人者,得申請讓售,但應先備具事業計畫,指名價
款來源報由主管機關核轉本府核定,並徵得審計機關同意後辦理。」也就是說,
得以上述規定直接購買縣有土地者,必須是依法設立的財團法人,但國民黨直到
83年才為法人登記,而且是社團法人。
2017年國民黨解雇大量黨工但沒有支付資遣費和退休金,所以黨工提起民事執行
查封此處,第一、二次拍賣都流標,2018年11月底第三次拍賣,底價420萬元,最
後一位民眾以4629萬3千元得標。
十、國民黨澎湖縣黨部
地點:澎湖縣
https://billy3321.github.io/images/cipas/10picks/10.png
https://cipas-pad.nat.gov.tw/picks/30
概況:佔用縣有地12年之後才租5年,之後又繼續佔用12年。申購機關用地需要有
租用事實,但他們沒有續租,澎湖縣政府問省政府是否可行,整政府說之前占用
時間的時間起算有符合規定(?),就買到地了。
簡介:
國民黨澎湖縣黨部設址於澎湖縣馬公市信義路4號,過一條馬路就是澎湖縣政府。
此處原為澎湖縣有地,1959年國民黨占用土地興建宿舍,到1971年才跟澎湖縣政
府訂定借用契約,可是從1976年起沒有再續約。至1988年國民黨申請讓售土地,
澎湖縣政府認為直接出售有疑慮,於是將案件報到台灣省政府。而台灣省政府回
復,因房屋占用起始時間符合當時相關規定,故可以直接由國民黨以讓售方式取
得土地。因此,國民黨買得369平方公尺的澎湖縣有土地。
除上述提及的宿舍以外,1971年時國民黨又在鄰接澎湖縣有土地蓋了一棟二層樓
辦公廳,直到2013年再以承租人身分申請購買縣有地,此時又買入567平方公尺。
作者: lbowlbow (沉睡的小貓)   2019-08-28 09:41:00
國庫通黨庫的概念啊……還是單向通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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