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台灣前途中國無權置喙!這塊土地屬於全씠

作者: geordie (Geordie)   2018-08-14 20:54:21
台灣前途中國無權置喙!這塊土地屬於全體人民
許銘洲/編譯 2018-08-13 21:20
長期關心台灣歷史發展的荷蘭前外交官韋傑理(Gerrit van der Wees)博士,8月2日於
《台北時報》(Taipei Times)發表評文名為「書評:深度探索一中政策」(Book
review:A deep dive in to the one China policy)。該著作為台灣裔法學者江永芳(
Frank Chiang )於2017年推出的作品,書名為,「一中政策:國家、主權與台灣的國際法
地位」(The One-China Policy: State, Sovereignty, and Taiwan’s International
Legal Status)。
該著作是到目前為止,探討「一中政策」(討論甚廣,卻少有人真正深入理解),包羅廣
泛、完整的法律文獻。從台灣大學法律系畢業的江永芳,目前任教於美國紐約福坦莫大學
法學院 (New York Fordham Law School);該作品得到紐約大學法學院教授孔傑榮(
Jerome Cohen),在序文中予以熱烈讚揚;書末後記也由美國前外交官譚慎格
(John Tkacik, Jr)大加推薦。
篇幅350多頁的這部作品,共分成四個部份。首先、分析一中歷史,以及相關名詞,法律
術語的定義;例如國家、領土國家、主權,以及何謂台灣地位?其次、作者分析「中國國
家」的形成歷史,以及現代「中國政權」。接下來,該作品綜覽、分析「台灣主權」的現
代幾個時期,包括李登輝、陳水扁、馬英九,以及蔡英文等幾個政權階段。第三、國際法
範疇內的台灣問題。其四、檢視美國的一中政策,並提出相關建言。
台裔學者江永芳的基本觀點認為,「國家立基於領土」,因此國家、領土與主權是密切交
織一體,無法切離其中一部份。換言之,一旦某個國家「無權」(has no title)於某個
領土,就沒有主權(sovereignty),也不具合法性來統治「住在該土地的人民」(
people residing in the territory)。另外,「國家權利轉移」(transfer of state
title),必須透過國際條約(a treaty)才得以實現。
法學者江永芳也分析,一系列文獻與宣言,包括1943年的《開羅宣言》(Cairo
Declaration),1945年的《波茨坦宣言》(Potsdam Declaration),以及1971年的《聯
合國2758決議案》(UN Resolution 2758);
不過,這些決議或宣言,都跟台灣身份定位(status)無關;
上述兩項宣言,只表達希望台灣歸向中國的「意圖」;
至於2758決議案,只表達「中國」取代「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的代表席次問題;
無涉台灣地位歸屬。
主權歸屬
江永芳的分析揭露,中國國民黨,以及共產黨,果真是一對孿生兄弟;前者宣稱仍然「擁
有中國主權」,後者則認為「擁有台灣主權」。這2個政權的錯謬主權聲索,事實上完全
沒有法律基礎。
(譯註:國民黨是藉由美國託管名義,強佔台灣;
中共則藉「台灣自古屬於中國」毫無根據領土野心,意圖遂行吞併。)
僅管1949年至1990年代初期的國民黨政權(KMT),實質控制台灣領土,卻對台灣欠缺「
主權」(sovereignty)理據,
因為KMT並沒有(從日本)取得領土主權轉讓的條約(treaty)。
此為美國官方文獻,數10年來所採取的「台灣主權未定論」觀點。
台灣是個國家?
隨後1990年代中後期,台灣轉型為民主體制,從李登輝時代,一直持續至今,台灣主權屬
於全體人民,所以台灣/中華民國,應該就是個國家?江教授不同意此一觀點,他認為想
要成為一個國家,必須「正式宣佈」才能生效。
江永芳抱持「宣佈理論」(declaratory theory)觀點,此一看法與紐約法學院名譽教授
陳隆志的「演變理論」(evolutionary theory)有所不同。「演變理論」認為一個實存
體(an entity),可以演變為一個國家,從而實現1933年蒙特維多國家權利義務公約(
Montevideo Convention)符合國家要件:包括土地、永久住民、運作政府,以及跟其他
國家發展關係的能力。
江教授的一中政策專著,可讀性相當高,避免使用複雜的法律術語,而且討論一些關鍵問
題,皆相當清晰。不過,一些小缺點仍所在多有;例如,1.)蔣介石於1975年過世,而非
1978年;2.)228事件起因於台北市大同區1位林姓婦人販賣私菸,遭到菸酒專賣局查緝員
毆打成傷(而非書中所言致死;死者為一名旁觀者遭到射殺),從而引發全台暴動;3.)
美國卡內基美隆大學(Carnegie Mellon)統計系助理教授陳文成,1981年返台時,遭警
備總部約談後離奇身亡,而非遭軍方國安警力帶走;4.) 國際奧委會於1979年的名古屋決
議(Nagoya Resolution),同意台灣用「中華台北」名稱參賽,此事並非始於1988年。
江教授的專著,有助於釐清一些混沌不明甚至是誤解的一中概念,也對台灣未來,提出一
扇發展視窗;不過,他提出的國家獨立「宣佈理論」(相較於「演進理論」,台灣早就是
個主權獨立國家),恐怕會讓台灣的未來之路,更加重負難行(譯註:僅管宣佈獨立是個
一勞永逸的徹底手段)。
https://goo.gl/cQ77ah
【備註心得】
KMT實質控制領土卻無取得主權轉移的條約,
這一點跟當初CIA幹員跟小蔣建議以KMT實質控制台灣的事實去跟美國談判的事,
或許就是如文中所稱的KMT實質控制領土卻無取得主權轉移的問題的關係吧
作者: tannoy (HiYou)   2018-08-14 23:53:00
作者: bugbook (光與闇的消逝之所)   2018-08-15 01:06:00
其實我想知道,PRC為了台灣這塊「土地」跟UN相互鬥法的經過?(對方嘴巴說要統一也是只要那塊地而已,上面有沒有住人完全不重要)
作者: geordie (Geordie)   2018-08-15 06:04:00
可以去找找中俄共同控告美國的武裝入侵福爾摩沙案
作者: xxhellosexy (你好性感)   2018-08-15 10:43:00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8-08-15 13:38:00
噗!!這一派還在撐!!!!!!!!!!講難聽點~你們這一派不過是不拿錢的台灣民政府罷了啥叫"質控制領土卻無取得主權轉移的條約"??都過了幾十年了,還在這點打轉?難怪你們的台獨夢越來越遠~拿出點實際可行的論點那麼難嘛?非要搞到跟台灣民政府同水平,,你們這派怎麼了?
作者: tigertanktwo (洛月)   2018-08-15 14:13:00
goetze滾出這版 你很廢而且立場太重你可能會想說我立場也很重,不過我比較講學術而不是政治你則是廢話連篇別以為沒人分得清楚,像這文這本書就是篇學術,而不是無腦政治嘴砲,你就屬於後者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8-08-15 17:28:00
噗!滾?這就是你對待不同立場的人的手法?你的學術我在八卦版領教過了~倒是笑得很開心我就問一點,主權轉移的條約現在怎弄?這很學術的問題我相信虎王兄依你的學術,一定有實際可行能見效的做法
作者: tigertanktwo (洛月)   2018-08-15 17:36:00
你也就只大話而已了,你的文章就是沒東西,推文也很空很盧,滾吧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8-08-15 17:37:00
問了問題你是無法回答還是有他因素?還是所謂的主權轉移的條約只是海市蜃樓?
作者: A6 (短ID真好)   2018-08-15 17:40:00
奇怪了 tigertanktwo 到底有什麼資格叫人家滾?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8-08-15 17:40:00
大話?怪的是,我從頭到尾有哪一點是大話?說來聽聽
作者: tigertanktwo (洛月)   2018-08-15 18:04:00
只會嘴砲大話廢話的當然該滾,看你們廢話是浪費時間全部都是大話
作者: A6 (短ID真好)   2018-08-15 19:02:00
怕浪費時間 請關上ptt
作者: jetalpha (月迷風影)   2018-08-15 20:56:00
這是全世界都知道得差不多,台灣人卻被蒙在鼓裡的事情…
作者: A6 (短ID真好)   2018-08-15 21:35:00
一個全世界各自表述囉
作者: darkseer   2018-08-16 01:02:00
作者: DGGXAM1 (13魂 \(⊙▽⊙)/)   2018-08-16 02:04:00
作者: aimify ( 愛米飛)   2018-08-16 12:01:00
大家冷靜點,只要言論沒有踩龜,都可以發表在板上被大家檢視。
作者: annielaurie (中華隊加油!)   2018-08-16 13:05:00
只看到推文有人激動攻擊,完全沒有針對內容進行反駁既然人家是學術著作,那就請用學理進行反駁,這才合裡吧
作者: enjoytbook (en)   2018-08-16 16:29:00
這反應也太固定了= =每篇只要提到台獨都這樣欸,雖然我不懂這篇為什麼算新聞@@
作者: Miule (Miule)   2018-08-16 17:15:00
goetze從第一句開始就在嘲笑,這種做法沒問題?
作者: A6 (短ID真好)   2018-08-16 17:23:00
對事不對人有什麼問題
作者: zoie98 (請你給我好一點的麒麟)   2018-08-19 15:58:00
作者: Miule (Miule)   2018-08-20 14:07:00
他不是在對人嗎?
作者: enjoytbook (en)   2018-08-20 16:53:00
這位一貫主張就是只要有人討論任何這類題材就罵人空談廢物都在做夢,怎麼不查水錶這樣,應該不算對人啦…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8-08-20 16:54:00
這樣的"嘲笑"在本版犯哪條版規?最基本的問題都無法回答,這夢確實不小呀
作者: A6 (短ID真好)   2018-08-20 18:18:00
@miu "對這一派" "你們這一派"這說法 可能對你來說是對人但在我的觀點裡 這是對事 如果他在其他議題上提"你們鍵國派"那這是對人
作者: aimify ( 愛米飛)   2018-08-20 20:08:00
我的觀點,所謂對人應該是「針對這個人」@@
作者: heaven95564 (vivita)   2018-08-27 19:04:00
作者: Miule (Miule)   2018-08-30 15:06:00
那只不過是把對人的辱罵包裝過,本質還是對人辱罵
作者: lbowlbow (沉睡的小貓)   2018-08-31 10:49:00
不對喔,以ptt一般來算的話「針對特定族群」也算是對人舉例來說「你們都是垃圾」就是一個個指人罵垃圾的程度只要目標不是可受公評的公眾人物的話全部踩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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