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法定假日`特休假加班費三倍,還有高薪津貼

作者: JF5385 (塵翼)   2016-08-22 03:22:33
我對立法不是很懂,但有件事很好奇:
為何勞基法不能照兩例來修,但是實施時間訂在幾年以後,這段時間就立一個落日條款,就以目前政府在推的一例一修來實行?
新政府上任第一炮,第一個重大民生政策,應該要讓人民知道新政府是玩真的,是真的要做事要改革的,不是嗎?
連大陸的法律都訂這種標準了(雖說不知他們實際實施的情況是怎樣),民主的臺灣,要修訂出來新的法律,能夠比肩嗎?
妳不幫人民做主,人民也就不會挺妳到底做妳的後盾成為妳的力量
要做事,挑戰很多,困難很多,扯後腿,更多,但,沒有那麼多藉口
逆水行舟,不進則退
不成功,便成仁
人們需要的,是信心
相信,會改變,相信,會變好,相信,改變,會成真
人們,相信著,期待著,自己選出來的新政府,能夠帶領著,走向,新的未來
那個,充滿希望的未來
請不要讓我們失望,好嗎?
這次再失望,就只會走向絕望
318,已經快兩年半了
有多少人,在這之前,對社會的未來已經失望,甚至絕望?
有多少人,在這之後,對社會的未來,又重新燃起希望?
作者: elmotze (On my way)   2016-08-22 10:28:00
例假原則禁止加班. 所以同時剝奪加班自由.放更多假vs賺更多錢, 法律應保障選擇的自由.
作者: acidrain (一作品一本命推廣)   2016-08-22 11:54:00
那法律也該保障 健保拒付加太多班導致過勞的案例 強制給企業賠 沒道理錢給企業賺 社會成本給大眾付企業怕被保險賠到倒?那就多請人,市場機制,自己看著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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