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曖昧的電業法修正草案條文懶人包?

作者: m36580 (QiuBo)   2016-08-01 22:45:38
※ 引述《jetalpha (月迷風影)》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NcoR-gT ]
: 作者: bibimiffy (翻滾吧~兔仔) 看板: Gossiping
: 標題: [問卦] 曖昧的電業法修正草案條文懶人包?
: 時間: Fri Jul 29 17:50:52 2016
寫在前面:
雖然原文的電業法修正草案版本並非今年最新版
但為了避免這種對草案條文理解錯誤的文章繼續流傳以訛傳訛
所以還是簡單說明一下
: 寫在前面:
: 一、我看完全部的修正草案條文
: 我看完全部的修正草案條文
: 我看完全部的修正草案條文
: (因為很重要所以要說三次)
: 二、人民都被兩黨給賣了
: 三、台電真有那麼不堪?電業自由化真的可以有較低廉的民生用電?
: 〈台電的寡占和電業自由化的迷思〉
: 四、人民真的要主動關心這些議題,否則我們都是自己把自己賣掉的推手。
: =============== 正文開始 ============
: 以下只討論大家爭議的部分
: 再討論電業法之前,應該先來個解釋名詞
: 1、修正草案第二條〈用詞定義〉
: 電 業:指依本法核准之發電業、電力網業、售電業
: 發 電 業:指設置主要發電設備,以銷售電能之非公用事業。
: 電力網業:指於全國設置電力網,以轉供及銷售電能之公用事業。
: 售 電 業:指購買電能,以銷售於用戶之非公用事業。
: 2、修正草案第五條:
: 電力網業應為國營,以一家為限,其業務範圍涵蓋全國。
: 公 營:指政府出資,或政府與人民合營,且政府資金超過百分之五十者。
: 由公營事業轉投資,其出資合計超過百分之五十者,亦同。
: 3、修正草案第五條說明:
: A:電力網具有公用性及自然獨佔性...(中略),爰明訂電力網業由國家獨家經營,
: 惟必要時,得就其業務之全部或一部委託民間經營。
: B:核能與水電因特殊原因爰就公營。
: ※ 爭 議 點:電業法通過之後台電負責電力網業,為國營。
: 又因核能和水利的特殊性,所以是公營。
: 雖然說公營有50%以上由政府持股,那不是政府持股的部分是由誰持股?
: 開放鄉民認股?
只要持股超過50%就是公營阿
如果政府只持股51%
那剩下的49%當然就是民間持股阿
這不是廢話嗎XD
: 現行台電的業務中,最花錢的不是媒體一直帶風向的肥貓和薪資,
: 而是每天都與我們息息相關的輸配電線路,也就是電力網業。
: 在7/27的公聽會中聽到某人說輸配電線路最賺錢時,頗呵。
: 難道他以為線路架好不用維護就有電可以用?
: 那颱風天台電員工是在搶修甚麼東西?地下電纜不會有人偷剪?
: 由上述可知,電業自由化後,台電除了輸配電線路〈國營〉、
: 和確定不延役的核電廠以及受限制的水力電廠之外〈公營〉,
: 到底還有甚麼財源可以應付他龐大的維護成本?
: 你說電路使用費?請問大家願意每個月繳多少錢維護線路?
使用者付費不是很正常嗎?
電網經營的成本多少,轉供費用就收多少阿
: 4、修正草案第四條:〈本條新增〉
: 電業之組織,以依公司法設立之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 ※ 爭 議 點:現有的台電股份有限公司在被分割後還是台電股份有限公司嗎?
法條就跟你說
只要是電業,一律都是股份有限公司
是會有什麼爭議啦XD
: 5、修正草案第六條:
: 第一項:...(前略),於施行後換發兼營電力網業及發電業執照者,應於施行日起算
: 五年內,分割為不同公司,且不得交叉持股。
: 第二項:電力網業依前項規定與發電業分割為不同公司後,不得兼營其他電業。
: 第三項:電力網業兼營電業以外之其他事業,應以不影響電力網業業務經營
: 及不妨礙公平競爭,並經電業管制機關核准者為限。
: 電力網業依第一項及前項規定兼營者,應建立依經營類別計算盈虧之會計單位,
: 不得交叉補貼。
: ※ 爭 議 點:分割後的台電不得交叉持股,請問維護費用哪裡來?
: 若是維護費用不夠呢?請問是誰買單?
維護費用同前述
成本多少就收多少
: 6、修正草案第八條:〈本條新增〉
: 電業管制機關應輔導成立財團法人電力調度中心,執行電力調度業務,
: 並以一家為限。
: ※ 爭 議 點:電業管制機關是誰?現行的全民監督機制不好嗎?
: 台電的供電品質或穩定度有不佳嗎?現在的電費太貴嗎?
: 如果以上皆非,那為什麼一定要把台電分割,
: 然後再另外成立一個類NCC的電力調度調度中心?
: 難道〈自由化〉這三個字真的這麼重要?
拆台電是為了不讓台電在電力市場上一家獨大
不拆的話
新加入市場的競爭者要如何和台電這一條龍垂直整合的龐然大物對抗?
另外
原文作者所稱的類NCC
應該是指電業管制機關吧
干電力調度中心什麼事
電力調度中心又不是監督機關XD
: ※ ※ ※ ※ 這麼重要的民生議題居然都沒有甚麼媒體在報導,
: 有看到報導的也都寫得很含糊,意圖將這個影響民生的重大法案,
: 導向是台電員工貪婪,所以工會出來抗議工作權受損。
: 可是事實上並沒有那麼簡單,政府只是想利用大家仇視台電的心理,
: 來企圖掩蓋這個曖昧不明的政策。
: 這個草案本在下周就要交送行政院了,〈原本是今天要送交〉
: 但卻沒有媒體或是政論節目討論它的嚴重性,希望大家可以多多討論,
: 不要影響自己的權利。
: ※ 這一次,我們可不可以不要扯藍綠?理性的討論這個攸關大家民生的議題呢? ※
作者: bibimiffy (翻滾吧~兔仔)   2016-08-02 17:58:00
我是原po,1、我寫這篇前看完了去年國民黨通過的版本和今年民進黨通過的版本。2、也許你可以再去仔細研究條文中有關電力調度和電力監督這兩個單位的條文的說明。
作者: m36580 (QiuBo)   2016-08-02 19:09:00
有看完條文不代表有看懂阿XD我指出的就是你誤解條文之處去年的行政院版和國民黨版草案我也都看過了,你有任何關於電力調度中心或電業管制機關的疑問都可以提出來討論
作者: bibimiffy (翻滾吧~兔仔)   2016-08-02 21:59:00
請問小市民要和誰討論,那天台電代表提出的問題都被多慮了給推回,請問要發電全民上街頭抗議嗎
作者: juju6326 (教主)   2016-08-02 22:11:00
討論到多數共識之後,要反應也會比較有一致性啊
作者: m36580 (QiuBo)   2016-08-02 22:13:00
你不是叫我再去研究條文嗎?我也看過草案了,你有問題可以在板上發文討論阿,看看誰的理解才正確嘛
作者: bibimiffy (翻滾吧~兔仔)   2016-08-02 22:20:00
請問兩版差在哪裡?
作者: m36580 (QiuBo)   2016-08-02 22:57:00
最明顯的差異就是去年草案有電力調度中心,今年草案沒有。況且要討論一定就是討論最新版阿,討論舊版的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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